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196(1 / 2)
唐锋南抬手轻轻勾勒怀中人的眉眼,又握住他的手,当作私有宝物一样仔细把玩了一番,认认真真、几不可闻地道:“我的……浩浩,我的……宝贝。”
唐浩初呼吸均匀,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睡得一脸娇憨,对自己的手被别人单方面归为个人所有物一事浑然不知。
唐锋南身体上最大的毛病其实还是一直拖着没治的胃,——送医的时候医生做了全身检查,立刻就发现了胃部的毛病,建议好好调养,不容忽视,最好现在就接受治疗。
唐浩初自然是接受医生的建议,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既然唐锋南现在人在医院,顺便让医生做个深入检查,把其它该治的毛病也通通都治了。
这一检查,果然发现了其它不少问题,当然都是些小毛病,没有胃病严重,但全部加起来也很棘手,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想调养好,最好能在医院里调养一年。
一年对唐锋南来说实在太长了,别说一年,让他一天不过问工作都难。唐浩初为此而专门陪着唐锋南回了港岛,住进唐锋南自己投资的那家医院里,能更方便的处理工作上的事,条件设施和私密性也更好一点。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转眼过去大半,唐浩初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整个赛季只剩下最后一站收官战。唐浩初前九站比赛的总积分排在第一,只要最后一站比赛不出什么重大失误,冠军就一定是他的。
所以最后一站比赛他没有像前几站那样冒进,而是以安稳为主,结果只跑到了第三,但总积分依然第一,毫无悬念地获得了F3的总冠军。
唐浩初登上过很多领奖台,比如第一个世界的最佳男主角奖,第二个世界的医学贡献奖,但不管哪个领奖台,他都一样从容和自信,无比夺目和耀眼。
也许是住院住得太久了,看着领奖台上万众瞩目的宝贝,唐锋南在心生骄傲之余,突然产生了自卑的情绪。住院并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唐锋南自然不会像小孩一样抗拒吃药,也比一般人的忍疼力和耐受力更强,可条件再好的医院也是医院,长时间待在那种每天都会有生离死别的环境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绪上的影响。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返回顶部↑
唐浩初呼吸均匀,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睡得一脸娇憨,对自己的手被别人单方面归为个人所有物一事浑然不知。
唐锋南身体上最大的毛病其实还是一直拖着没治的胃,——送医的时候医生做了全身检查,立刻就发现了胃部的毛病,建议好好调养,不容忽视,最好现在就接受治疗。
唐浩初自然是接受医生的建议,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既然唐锋南现在人在医院,顺便让医生做个深入检查,把其它该治的毛病也通通都治了。
这一检查,果然发现了其它不少问题,当然都是些小毛病,没有胃病严重,但全部加起来也很棘手,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想调养好,最好能在医院里调养一年。
一年对唐锋南来说实在太长了,别说一年,让他一天不过问工作都难。唐浩初为此而专门陪着唐锋南回了港岛,住进唐锋南自己投资的那家医院里,能更方便的处理工作上的事,条件设施和私密性也更好一点。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转眼过去大半,唐浩初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整个赛季只剩下最后一站收官战。唐浩初前九站比赛的总积分排在第一,只要最后一站比赛不出什么重大失误,冠军就一定是他的。
所以最后一站比赛他没有像前几站那样冒进,而是以安稳为主,结果只跑到了第三,但总积分依然第一,毫无悬念地获得了F3的总冠军。
唐浩初登上过很多领奖台,比如第一个世界的最佳男主角奖,第二个世界的医学贡献奖,但不管哪个领奖台,他都一样从容和自信,无比夺目和耀眼。
也许是住院住得太久了,看着领奖台上万众瞩目的宝贝,唐锋南在心生骄傲之余,突然产生了自卑的情绪。住院并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唐锋南自然不会像小孩一样抗拒吃药,也比一般人的忍疼力和耐受力更强,可条件再好的医院也是医院,长时间待在那种每天都会有生离死别的环境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绪上的影响。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