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03(1 / 2)
唐立明微皱起眉,对儿子道:“你过来。”
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
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
——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性格也一样,如今发现性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
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性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
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
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
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
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性。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
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返回顶部↑
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
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
——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性格也一样,如今发现性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
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性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
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
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
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
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性。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
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