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05(1 / 2)
病人最终没抢救过来,出身中医世家的名医刘治已经下了突发心脏病的结论,然而刚留洋回来的年轻医生李绪金有不同意见,说也可能是中毒伪装成的发病,但要等解剖了再看。
很明显,他的说法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唐立明微微皱起眉,还没来及发话,杨安和却在听到中毒两字后忍不住开口道:“刚才我撞见一个很可疑的年轻男人。”
虽然他是实话实说,但他爱挑事的品行实在太有名了,各大州皆知,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觉得他这是又开始挑事了,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
“是真的,”杨安和着急地强调:“我真的撞到一个……”
“不是年轻男人,”一个软呼呼的小声音在这时响起,“是年轻女人。”
小少爷的声音又软又萌又奶气,语调却非常从容沉稳,不疾不徐的继续道:“灰色西装,黑色帽子,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偏瘦,已婚,本地人,比较富裕,会用枪也会抽烟,但烟瘾不重,家里可能养了一只狗。”
唐浩初在舞池传来变故的那刻被副官王剑第一时间抱起来并非常严密地护进怀里,挣都挣不开,所幸身体被裹住了,一双大眼睛还露在外面,并借助王剑的身高将整片舞池尽收眼底,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杨安和以及杨安和撞到的人。
不过对于脑域异能者来说,即便没有真正留心和观察,大脑也依然会像录像机一样兢兢业业地将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稍稍回想就能在脑中重现。
杨安和听懵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孩,道:“那人的确是灰色西装黑色帽子,也的确身材偏瘦,但你怎么知道是女人?还有什么已婚会用枪会抽烟之类的,——莫非你认识他,否则怎么知道那么多?”
杨安和只见小孩微微皱起精致的小眉头,像是在奇怪他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但还是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回答了:“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已婚;推开你的那只手很稳且有枪茧,——会用枪;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有一点烟熏的焦黄,——会抽烟;裤子是新的,膝盖处却沾着狗毛,——可能养了狗;耳朵上有耳洞,左手指甲上还残留一点紫色指甲油,帽子戴的很正,西装也没有半点褶皱,领带却是歪斜的,——说明不会打领带,却会戴耳环和美甲,是女扮男装。”
杨安和忍不住随着小孩的一条条解释而一下下点头称是,直到小孩反问道:“这些明明是和‘灰色西装’一样显而易见的线索,为什么你在得到答案之后还不能反推,非要把整个推理过程讲出来你才能搞明白?”
这句话简直就是灵魂拷问,不仅是杨安和,现场的其他人也都觉得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了。杨安和摸摸鼻子,厚着脸皮假装没听懂小孩的话,继续问:“可还有‘比较富裕’,这一条你是从哪发现的?”
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更没水平了,小少爷的小奶音都隐隐带了一丝不耐烦:“紫色指甲油残留的原因是它十分持久和难卸,只有从西洋新进的那款牌子有这样的功能和颜色,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都爱用这款指甲油。你不也买来送给你追求的人,难道不清楚它的价格吗?不富裕怎么买得起?”
说话的同时,小少爷还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安和,顶着这样的眼神,杨安和实在没脸再问了。可他的问题还有很多,心里的惊讶更多,——眼前的小孩连他买指甲油送人的事都知道,简直是神了。
紧接着想到那句‘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现场有好几个姨太太又有个儿子只有唐立明,莫非这小孩就是唐立明吹上天的儿子?
唐立明那边已经骄傲地吹起来了,证实了杨安和的想法,“我的浩浩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他看着儿子的表情一本满足,就像看着他人生最得意的作品,然后吩咐副官王剑道:“这么说来,中毒的可能性很大,这件事必须给我彻查到底,先按照浩浩描述的形象把那个女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立即领命行事,舞池也被清扫干净,宴会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干扰,乐队也重新奏起欢快的乐曲,但杨安和依然站在唐浩初跟前没有动。
唐浩初并不想理会对方,可对方所站的位置有点挡路,便仰起小脑袋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之前还嚷着非要见识一下唐浩初是怎么个神童法的杨安和如今没了之前的半分气势,只弱弱地摇了摇头,下一刻却又大力地点点头,道:“我的确买了那款指甲油送人,但她不愿意收,我之前送的其它礼物也没有收,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推理一下她喜欢什么?”
杨安和本来就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奇葩,脸皮厚又爱挑事,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懂得不耻下问,所以完全不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向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娃求助有什么不对。何况如今在他眼里,眼前的小孩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孩了,简直就是位大佬。
小大佬一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鄙视,“你追求对方,却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杨安和忙反驳说:“当然知道,佳春喜欢读书和写诗,还喜欢西洋的文化艺术……”顿了顿,“但我重金买的西洋画她也没收。”
小大佬听到了佳春这个名字,道:“也许不需要贵的礼物,你写一首赞美春天的诗送她就好,既能表达心意,又能投其所好。”
杨安和非常坦然的说:“我不会写诗。”
“我可以给你一首,”小大佬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挂着和他年龄不符的深沉,衬得白嫩嫩的包子脸格外可爱,“但要收费的。”
对杨安和来说钱自然不是问题,于是唐浩初接了杨安和临时找来的钢笔和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准备随便帮他写首诗。
旁边的其他人其实也没走远,假装在聊天,实际上都在竖着耳朵听小大佬这边的动静,甚至在他要写诗的时候默默移了回来。小大佬气场两米八,可惜实际只有一米零几,写什么都会被别人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一清二楚,周围的人已经看到了第一排的四个字:‘春水初生’。
字体有些稚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气势,第二排也是四个字:‘春林初盛’,春的气氛已经恰如其分地渲染出来了。
第三排写了‘春风十里’,依然只有简短四字,却让人感觉连绵不绝的春光已经铺展在眼前。而最后一排更少,只有区区三个:不如你。 ↑返回顶部↑
很明显,他的说法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唐立明微微皱起眉,还没来及发话,杨安和却在听到中毒两字后忍不住开口道:“刚才我撞见一个很可疑的年轻男人。”
虽然他是实话实说,但他爱挑事的品行实在太有名了,各大州皆知,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觉得他这是又开始挑事了,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
“是真的,”杨安和着急地强调:“我真的撞到一个……”
“不是年轻男人,”一个软呼呼的小声音在这时响起,“是年轻女人。”
小少爷的声音又软又萌又奶气,语调却非常从容沉稳,不疾不徐的继续道:“灰色西装,黑色帽子,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偏瘦,已婚,本地人,比较富裕,会用枪也会抽烟,但烟瘾不重,家里可能养了一只狗。”
唐浩初在舞池传来变故的那刻被副官王剑第一时间抱起来并非常严密地护进怀里,挣都挣不开,所幸身体被裹住了,一双大眼睛还露在外面,并借助王剑的身高将整片舞池尽收眼底,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杨安和以及杨安和撞到的人。
不过对于脑域异能者来说,即便没有真正留心和观察,大脑也依然会像录像机一样兢兢业业地将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稍稍回想就能在脑中重现。
杨安和听懵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孩,道:“那人的确是灰色西装黑色帽子,也的确身材偏瘦,但你怎么知道是女人?还有什么已婚会用枪会抽烟之类的,——莫非你认识他,否则怎么知道那么多?”
杨安和只见小孩微微皱起精致的小眉头,像是在奇怪他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但还是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回答了:“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已婚;推开你的那只手很稳且有枪茧,——会用枪;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有一点烟熏的焦黄,——会抽烟;裤子是新的,膝盖处却沾着狗毛,——可能养了狗;耳朵上有耳洞,左手指甲上还残留一点紫色指甲油,帽子戴的很正,西装也没有半点褶皱,领带却是歪斜的,——说明不会打领带,却会戴耳环和美甲,是女扮男装。”
杨安和忍不住随着小孩的一条条解释而一下下点头称是,直到小孩反问道:“这些明明是和‘灰色西装’一样显而易见的线索,为什么你在得到答案之后还不能反推,非要把整个推理过程讲出来你才能搞明白?”
这句话简直就是灵魂拷问,不仅是杨安和,现场的其他人也都觉得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了。杨安和摸摸鼻子,厚着脸皮假装没听懂小孩的话,继续问:“可还有‘比较富裕’,这一条你是从哪发现的?”
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更没水平了,小少爷的小奶音都隐隐带了一丝不耐烦:“紫色指甲油残留的原因是它十分持久和难卸,只有从西洋新进的那款牌子有这样的功能和颜色,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都爱用这款指甲油。你不也买来送给你追求的人,难道不清楚它的价格吗?不富裕怎么买得起?”
说话的同时,小少爷还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安和,顶着这样的眼神,杨安和实在没脸再问了。可他的问题还有很多,心里的惊讶更多,——眼前的小孩连他买指甲油送人的事都知道,简直是神了。
紧接着想到那句‘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现场有好几个姨太太又有个儿子只有唐立明,莫非这小孩就是唐立明吹上天的儿子?
唐立明那边已经骄傲地吹起来了,证实了杨安和的想法,“我的浩浩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他看着儿子的表情一本满足,就像看着他人生最得意的作品,然后吩咐副官王剑道:“这么说来,中毒的可能性很大,这件事必须给我彻查到底,先按照浩浩描述的形象把那个女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立即领命行事,舞池也被清扫干净,宴会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干扰,乐队也重新奏起欢快的乐曲,但杨安和依然站在唐浩初跟前没有动。
唐浩初并不想理会对方,可对方所站的位置有点挡路,便仰起小脑袋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之前还嚷着非要见识一下唐浩初是怎么个神童法的杨安和如今没了之前的半分气势,只弱弱地摇了摇头,下一刻却又大力地点点头,道:“我的确买了那款指甲油送人,但她不愿意收,我之前送的其它礼物也没有收,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推理一下她喜欢什么?”
杨安和本来就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奇葩,脸皮厚又爱挑事,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懂得不耻下问,所以完全不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向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娃求助有什么不对。何况如今在他眼里,眼前的小孩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孩了,简直就是位大佬。
小大佬一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鄙视,“你追求对方,却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杨安和忙反驳说:“当然知道,佳春喜欢读书和写诗,还喜欢西洋的文化艺术……”顿了顿,“但我重金买的西洋画她也没收。”
小大佬听到了佳春这个名字,道:“也许不需要贵的礼物,你写一首赞美春天的诗送她就好,既能表达心意,又能投其所好。”
杨安和非常坦然的说:“我不会写诗。”
“我可以给你一首,”小大佬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挂着和他年龄不符的深沉,衬得白嫩嫩的包子脸格外可爱,“但要收费的。”
对杨安和来说钱自然不是问题,于是唐浩初接了杨安和临时找来的钢笔和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准备随便帮他写首诗。
旁边的其他人其实也没走远,假装在聊天,实际上都在竖着耳朵听小大佬这边的动静,甚至在他要写诗的时候默默移了回来。小大佬气场两米八,可惜实际只有一米零几,写什么都会被别人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一清二楚,周围的人已经看到了第一排的四个字:‘春水初生’。
字体有些稚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气势,第二排也是四个字:‘春林初盛’,春的气氛已经恰如其分地渲染出来了。
第三排写了‘春风十里’,依然只有简短四字,却让人感觉连绵不绝的春光已经铺展在眼前。而最后一排更少,只有区区三个:不如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