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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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浩初上周已从军校正式毕业,按程序进入军部,军职虽不算大,却带领着北州直属的嫡系军队,众人也开始将称呼从少爷改为少帅。唐浩初摇了摇头,“不用去,我等一会好了。”
  莺儿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厢房,一边端着茶送过来一边小心地解释:“姑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都会跟着声乐老师学声乐,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离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还是过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拦住了莺儿,“没关系,我今下午并无要事,在这等着就行。”
  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闷就跟着犯了,拿出口袋里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几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莺儿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课的房间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听到隔壁传来的歌声和隐约的教学声。歌是清唱的,却意外的好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军部军工厂两头跑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困了,最终伏在案前,闭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课才听到莺儿的汇报,忙朝隔壁房间走。今日谢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别的事了,带着保镖守在门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谢天天还凶的刘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隐隐带着些不满,但容可根本顾不上这些,只管轻轻推开门。
  即使做了心理准备,推开门的这一刻,她的呼吸还是不由自主地停滞了几秒。少年这次没穿军装,而是穿着当下年轻人都喜欢的休闲服,上面是一件略显宽松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烟灰色的长裤,所以气质不像以往那样严肃冷冽,而是纯净又温暖。因为等了太久,他已经疲惫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辉,少年的半个身体都笼罩在光辉下,脸颊也处于半明半暗中,整个房间都因此而陷入慵懒又柔软的氛围里。
  这种氛围让容可在呼吸停滞的同时,忍不住微微红了耳根。不仅仅因为俊美的容颜带来的视觉冲击,还有无法言明的心动的感觉,使她那么久以来所做的心理防线一瞬间崩塌殆尽。
  忘记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这样一个人携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着走过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狱。
  容可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惊动了睡着的人。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些迷糊地半睁开眼睛,在看到房间有人后,一下子清醒过来,坐直身对容可道:“抱歉,我睡着了。”
  语气带着未睡醒时的沙哑,原本软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性,格外好听。容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忙道:“不不,是我该道歉才对,让您等了那么久。”
  唐浩初站起身来,修长挺拔的身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投出更长的影子,“觉得抱歉的话,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来以为今天只能做到吃饭这一步,却没想到一口气将‘吃饭逛街看电影’做全了。他们吃完饭后逛了商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电影。
  身为万众瞩目的继承人,小大佬的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早在他和容可刚进餐厅的时候就有小报记者暗暗跟着了。乱世里混饭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难处,所以唐浩初没让保镖或者手下人把这些记者处理掉,导致次日一早,许多小报都刊登了他与容可一起吃饭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看完电影后站在街边的侧影,那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但舞厅和夜总会依旧纸醉金迷,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给人暧昧的联想,夜色也美得让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
  ——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
  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
  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阴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
  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
  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
  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
  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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