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32(1 / 2)
亲的异常温柔,细密又轻柔,温热的气息扫过额头,连微小的动作都充满了浓重的爱意。唐浩初被亲得很舒心,像被顺毛的猫咪一样微眯起眼。然后又眨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吃饭了吗?”
他刚说到吃饭,刘英的声音就在外面响起来,“少帅,晚饭时间就要到了,您现在要吃饭吗?”
刘英手上还用托盘端着一卷崭新的纱布和药粉,以询问的语气继续道:“我先进来把您手臂上的伤口换一下药,再叫人把饭菜送过来,您看可以吗?”
“不用换药,”唐浩初吩咐说:“直接送两人份的晚餐来就好。”
刘英对两人份晚餐这几个字感觉有些困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因为他们少帅的胃口一直很差,连单人份的晚餐都吃不了几口。正要开口确认一遍,竟在这时候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换药怎么行?”
刘英心里顿时一惊,空出的那只手下意识就按住了腰间的枪,并一脸警戒地迈进了帐内,然后在看到傅程言时微微一愣。
但他毕竟经过了专业训练,若没得到唐浩初的吩咐,哪怕天塌了也不会动一下眉毛,所以看自家少帅没有什么反应,他也不敢有什么多余的反应,总共只愣了短短两秒便立即回过神,默默把按住枪的手收回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那里,听傅程言继续劝唐浩初道:“按时换药伤口才能好的快,先换药再吃饭,好不好?”
唐浩初最终点头同意了。
刘英见状,忙走上前,先把托盘放在桌子上,又打了一盆干净的水来,再帮唐浩初脱掉军装上衣,卷起内衫袖子,拆掉之前的纱布。
其实傅程言也懂得简单的包扎技巧,但他知道自己肯定不如刘英专业,怕自己反过来帮了倒忙,便没有乱动,只在一旁静静看着唐浩初。
唐浩初的军帐比普通将士的大了很多,尤其是外帐,桌椅一应俱全,宽敞又舒适,还有一个专门放地形沙盘的大书案。乖乖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动的时候,小大佬简直就是一幅让人心驰神往的油画,哪怕一个侧脸都能美上天,精致好看到舍不得移开眼。
至于为什么要加一个‘不说话也不动’,是因为如今他在所有士兵的眼里都是极其尊崇又十足可怕的存在,所以他说话和动手的时候不是让人心驰神往,而是让人心惊胆颤。
傅程言此刻却因为唐浩初手臂上的伤口觉得心惊胆颤。
其实那道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但出于经常牵动手臂的缘故还在缓慢渗血,最深的那一处也依然处于皮肉外翻的状态,看得傅程言几乎不忍心看下去,明明没有高血压的毛病,却觉得血压都升高了,眼前一阵阵发黑。
所以待刘英换好了新的纱布,唐浩初没觉得怎样,傅程言却出了一身汗,甚至心疼到脸都发白了。然后就动也不让唐浩初动一下了,完全把他当作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宝宝,待晚餐送过来后,菜给夹到碗里,饭给送到嘴边,伺候的十分周到。小大佬想吃什么了,只要朝那个菜望一望,嘴皮子都没还没抬呢,傅程言就立即心领神会,夹起来之后还要确认一下温度烫不烫,才喂进他嘴里。
但唐浩初的这具身体胃口不好,很快就饱了,怎么都不愿意再张口,谁喂也没用。傅程言确认他是真吃不下了,轻轻地把他的嘴巴擦干净,才拿他刚刚用的碗添了饭,就着桌上的菜吃起来。
傅程言从中午赶过来就没吃东西,大概是饿了,吃得优雅又迅速,转眼就把一碗饭吃光了。其实他包里也带了吃的,但那都是给唐浩初的,比如少年在傅家老宅赞赏有加的糕点,在庙会里吃过的手工糖,另外又带了些开胃的果脯等小零食,除此之外还用盒子装了一束玫瑰花。
之前从谢天天那里知道了唐浩初对花粉过敏的事,所以傅程言仔细地去掉了每一朵花的花粉,又在花瓣上喷了一种温和又持久的香水,闻起来十分清新,在盒子的保护下,花朵艳丽如初,没有半点折损。待吃完饭,又给唐浩初洗漱一番,伺候他盖上被子倚着床头,像小猫一样舒舒服服地窝好了,傅程言才小心翼翼地把花从盒子里拿出来,问心上人道:“可以送给你吗?”
傅程言果然不愧是主掌整个联邦国经济脉络的商人,实在太懂说话之道,不像一般人一样说我想把这束花送给你,而是以询问的语气问我可以送给你吗,把自己放低了,以一种低姿态望着对方,那双深邃的眼睛也带着安静的恳请,任谁都无法拒绝。
唐浩初把花接过来,并因这不同于花香但又好闻的味道动动小鼻子嗅了嗅,然后明确表达了喜欢,声音还不自觉地带了点鼻音:“……嗯,很好看,谢谢你。”
他不刻意压低嗓音时的声线对傅程言来说特别没有抵抗力,此刻带了软糯的鼻音,更受不了了,想要把人紧紧抱进怀里,再狠狠吻上去。
傅程言到底忍不住把人抱住了,在他耳边低喃他的名字:“浩初,浩初……”
这两个字被他唤的异常轻柔,仿佛被舌尖亲昵地轻抵着,无比珍爱地含在唇齿间,连腔调都缠绵而细腻。反正之前都表白过好几次了,傅程言也不在乎什么泄不泄心意或有没有尊严之类的事了,在心上人耳边继续低喃着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从何时起,变得特别特别爱你,你这样聪明和厉害,肯定知道为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唐浩初被弄得耳朵痒痒的,不由缩了缩脖子,歪头躲到另一边,傲娇地哼了一声,话音还带出一点小孩子的娇气,“哼,我知道也不告诉你。”
于是傅程言故意装出一副十分凶恶的样子,声音也恶声恶气的,像吃小孩的狼外婆一样,“快说,不说我就把你吃掉了!”
唐浩初被他的神态和语气逗乐了,抿着唇表示就是不说,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含着笑,仿佛在暗处也会透出光,漂亮极了。
如此动人的景象,如此放在心尖上喜爱的宝贝,就只是这样在怀里抱着,傅程言实在是不满意。声音装得更凶恶了,因为要掩饰**的喘息,“说不说,再不说的话,我就亲你了,一直亲到你说为止。“
小大佬一点也不怕,只管眉眼弯弯地偏过头,试图躲开对方在他脸颊上轻蹭的下巴,——傅程言下巴上的胡子没刮,十分扎人。躲来躲去躲不过,竟微微嘟起唇,主动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亲了一下。
这一亲对傅程言来说简直如同点燃了引线一样,满心的爱欲再也控制不住了,甚至觉得大脑轰的一下,理智都烧成空白,低头便狠狠封住了少年的唇。
他的动作实在太激烈,像沙漠缺水的旅人终于遇到甘霖般疯狂地掠夺和索取,吻得又深又重,唐浩初被亲到差点喘不过气,只能一点发出浅浅的鼻音。 ↑返回顶部↑
他刚说到吃饭,刘英的声音就在外面响起来,“少帅,晚饭时间就要到了,您现在要吃饭吗?”
刘英手上还用托盘端着一卷崭新的纱布和药粉,以询问的语气继续道:“我先进来把您手臂上的伤口换一下药,再叫人把饭菜送过来,您看可以吗?”
“不用换药,”唐浩初吩咐说:“直接送两人份的晚餐来就好。”
刘英对两人份晚餐这几个字感觉有些困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因为他们少帅的胃口一直很差,连单人份的晚餐都吃不了几口。正要开口确认一遍,竟在这时候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换药怎么行?”
刘英心里顿时一惊,空出的那只手下意识就按住了腰间的枪,并一脸警戒地迈进了帐内,然后在看到傅程言时微微一愣。
但他毕竟经过了专业训练,若没得到唐浩初的吩咐,哪怕天塌了也不会动一下眉毛,所以看自家少帅没有什么反应,他也不敢有什么多余的反应,总共只愣了短短两秒便立即回过神,默默把按住枪的手收回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那里,听傅程言继续劝唐浩初道:“按时换药伤口才能好的快,先换药再吃饭,好不好?”
唐浩初最终点头同意了。
刘英见状,忙走上前,先把托盘放在桌子上,又打了一盆干净的水来,再帮唐浩初脱掉军装上衣,卷起内衫袖子,拆掉之前的纱布。
其实傅程言也懂得简单的包扎技巧,但他知道自己肯定不如刘英专业,怕自己反过来帮了倒忙,便没有乱动,只在一旁静静看着唐浩初。
唐浩初的军帐比普通将士的大了很多,尤其是外帐,桌椅一应俱全,宽敞又舒适,还有一个专门放地形沙盘的大书案。乖乖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动的时候,小大佬简直就是一幅让人心驰神往的油画,哪怕一个侧脸都能美上天,精致好看到舍不得移开眼。
至于为什么要加一个‘不说话也不动’,是因为如今他在所有士兵的眼里都是极其尊崇又十足可怕的存在,所以他说话和动手的时候不是让人心驰神往,而是让人心惊胆颤。
傅程言此刻却因为唐浩初手臂上的伤口觉得心惊胆颤。
其实那道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但出于经常牵动手臂的缘故还在缓慢渗血,最深的那一处也依然处于皮肉外翻的状态,看得傅程言几乎不忍心看下去,明明没有高血压的毛病,却觉得血压都升高了,眼前一阵阵发黑。
所以待刘英换好了新的纱布,唐浩初没觉得怎样,傅程言却出了一身汗,甚至心疼到脸都发白了。然后就动也不让唐浩初动一下了,完全把他当作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宝宝,待晚餐送过来后,菜给夹到碗里,饭给送到嘴边,伺候的十分周到。小大佬想吃什么了,只要朝那个菜望一望,嘴皮子都没还没抬呢,傅程言就立即心领神会,夹起来之后还要确认一下温度烫不烫,才喂进他嘴里。
但唐浩初的这具身体胃口不好,很快就饱了,怎么都不愿意再张口,谁喂也没用。傅程言确认他是真吃不下了,轻轻地把他的嘴巴擦干净,才拿他刚刚用的碗添了饭,就着桌上的菜吃起来。
傅程言从中午赶过来就没吃东西,大概是饿了,吃得优雅又迅速,转眼就把一碗饭吃光了。其实他包里也带了吃的,但那都是给唐浩初的,比如少年在傅家老宅赞赏有加的糕点,在庙会里吃过的手工糖,另外又带了些开胃的果脯等小零食,除此之外还用盒子装了一束玫瑰花。
之前从谢天天那里知道了唐浩初对花粉过敏的事,所以傅程言仔细地去掉了每一朵花的花粉,又在花瓣上喷了一种温和又持久的香水,闻起来十分清新,在盒子的保护下,花朵艳丽如初,没有半点折损。待吃完饭,又给唐浩初洗漱一番,伺候他盖上被子倚着床头,像小猫一样舒舒服服地窝好了,傅程言才小心翼翼地把花从盒子里拿出来,问心上人道:“可以送给你吗?”
傅程言果然不愧是主掌整个联邦国经济脉络的商人,实在太懂说话之道,不像一般人一样说我想把这束花送给你,而是以询问的语气问我可以送给你吗,把自己放低了,以一种低姿态望着对方,那双深邃的眼睛也带着安静的恳请,任谁都无法拒绝。
唐浩初把花接过来,并因这不同于花香但又好闻的味道动动小鼻子嗅了嗅,然后明确表达了喜欢,声音还不自觉地带了点鼻音:“……嗯,很好看,谢谢你。”
他不刻意压低嗓音时的声线对傅程言来说特别没有抵抗力,此刻带了软糯的鼻音,更受不了了,想要把人紧紧抱进怀里,再狠狠吻上去。
傅程言到底忍不住把人抱住了,在他耳边低喃他的名字:“浩初,浩初……”
这两个字被他唤的异常轻柔,仿佛被舌尖亲昵地轻抵着,无比珍爱地含在唇齿间,连腔调都缠绵而细腻。反正之前都表白过好几次了,傅程言也不在乎什么泄不泄心意或有没有尊严之类的事了,在心上人耳边继续低喃着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从何时起,变得特别特别爱你,你这样聪明和厉害,肯定知道为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唐浩初被弄得耳朵痒痒的,不由缩了缩脖子,歪头躲到另一边,傲娇地哼了一声,话音还带出一点小孩子的娇气,“哼,我知道也不告诉你。”
于是傅程言故意装出一副十分凶恶的样子,声音也恶声恶气的,像吃小孩的狼外婆一样,“快说,不说我就把你吃掉了!”
唐浩初被他的神态和语气逗乐了,抿着唇表示就是不说,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含着笑,仿佛在暗处也会透出光,漂亮极了。
如此动人的景象,如此放在心尖上喜爱的宝贝,就只是这样在怀里抱着,傅程言实在是不满意。声音装得更凶恶了,因为要掩饰**的喘息,“说不说,再不说的话,我就亲你了,一直亲到你说为止。“
小大佬一点也不怕,只管眉眼弯弯地偏过头,试图躲开对方在他脸颊上轻蹭的下巴,——傅程言下巴上的胡子没刮,十分扎人。躲来躲去躲不过,竟微微嘟起唇,主动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亲了一下。
这一亲对傅程言来说简直如同点燃了引线一样,满心的爱欲再也控制不住了,甚至觉得大脑轰的一下,理智都烧成空白,低头便狠狠封住了少年的唇。
他的动作实在太激烈,像沙漠缺水的旅人终于遇到甘霖般疯狂地掠夺和索取,吻得又深又重,唐浩初被亲到差点喘不过气,只能一点发出浅浅的鼻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