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日1、2、3(出书版)_分卷阅读_97(2 / 4)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返回顶部↑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