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卿入我怀_分卷阅读_62(2 / 4)
那一个夏日午后,太阳炽热的烘烤着大地,丞王殿下策马疾驰,从城西到城南,穿过峪京城长长的街道。
街上路人见丞王状若疯癫,纷纷提前让路。郑王殿下的轿夫躲闪时过于心慌脚乱,差点把坐在轿中闭目养神的郑王殿下晃悠散架。轿子停稳后,丞王已一阵风似得疾驰而去。
郑王殿下掀开轿帘,捂着胸口,骂咧咧地道:“老九这个混账东西,是得失心疯了么?”
还记得那年冬天,陆予骞平乱归来。那时他多么希望回到丞王府第一时间,便能在府门前看到等候他的言语。一直以为今生都不可能看到这个画面,然而上天怜悯,可怜他痴心一片,终是让他如愿以偿。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不太满意,不想把奶奶写.....可是更不想陆予骞埋入黄土变白骨。 经常自相矛盾的蠢作已被自己的设定逼疯,请宝宝们,多包涵。
本文即将完结,大概还有正文三章,吆喝吆喝俺的新文,求个预收,拜托各位看官们,捧个场,日后好上榜,感谢,感谢,感谢。
还有作收,如果泥萌也顺便收一个,更是好上加好。
还有,还有,新文文名,我改了,改成《娘子,请自持》,感觉更贴近故事。
和陆予骞比起来,萧云湜可能没有那么完美。他不会撒娇卖萌,他看似将一切都看得很淡,实则严重护犊子,他隐忍且深情,有一颗敏感而柔软的心。我觉得这样的男人很招人疼,不知道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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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幸福
生有一副恬美可人的面孔,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轻灵温暖的气韵,令他看一眼便心里暖融融的舒服。是她,果然是她!
犹如初见,她还是他记忆里的模样。
她是那年朦胧的月光下,漫天的血腥气中,令他看了一眼后便再也移不开视线的言语;是像冬日的里一抹暖阳一样,投射到他心里后便再也挥散不去的姑娘;是十年来一直幽居于他心底最深最柔软处,占据了他全部的爱与向往,让他始终无法割舍放下的宝儿。
她就站在王府门前的石狮子旁,穿着那年他为她挑选的衣裳,因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来,垫着脚尖左顾右盼,面色焦急,双手紧攥着交握于胸前。
分开七年,无数次午夜梦回,他看到她脸上洋溢着那极具感染力的恬暖笑容,舒展双臂朝他展开要抱抱,娇憨温软地喊他的名字,说:“陆予骞,我回来了。”
梦里他有诉说不完的相思之苦,有无法言喻的欣喜若狂,心绪丝丝缕缕千千万万,唯独没有此刻汹涌蔓延在心头的念头——他委屈……他怨恨……他难过……闪耀而明媚的金色阳光投射大地,空气中弥漫着蓬蓬热气,一圈圈闪亮的光晕中,她看到了一匹骏马飒踏而来。
马背上的男人周身笼罩着闪亮的金光,像是世间最耀眼夺目的明珠,是点燃她人生希望的熊熊烈火。
他手握缰绳,纵马疾驰,炽热的风将他的袍角吹的拂拂扬扬。他生得星目剑眉丰神朗朗,又是七年过去,岁月使得他俊美的容颜日趋成熟,二十九岁的陆予骞,仍旧轩昂清举,风姿特秀一如当年。
离开他的这段时间,是她人生中最痛苦煎熬的二百二十五天。
日日夜夜,她守着被病魔折磨的形如枯槁的奶奶,中间有许多次,她都觉得人生路上的荆棘刺的她太痛,她步履蹒跚,举步维艰,沉重步子使得她无力再前行进一步。
她想他,她回想他们在一起的每个瞬间,她回忆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说不要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让他担忧不安的事。她是他心中理智勇敢而坚强独立的好姑娘,所以,即便人生路荆棘丛生,就算是为了不让他失望,她也得步伐坚定的勇敢大步向前。
幸好,幸好她咬着牙挺过来了。如今,她想跟他说,她再也不想做什么理智勇敢独立坚强的好姑娘。她要做个毫无主见,每日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躲在他身后,心无二事的傻媳妇。
他们相隔越来越近,近在眼前,垂手可触。他等不及身下的马停下步子,纵身一跃跳下马背。她顾不得周围人的目光,提起裙角飞奔着跑向他。
美人何杳杳,凉夜独漫漫。等待终于暂停,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就在眼前。他们的目光迎头相撞,她澄亮清明的眼睛里巨浪翻腾,浓烈的感情,就像波澜的大海一样,没有尽头。
忽然有一刻,他觉得好累,每一次都是他走向她,这一次他想等着她奔向他。
他停下脚步,静立原地,张开双臂。
她迈着大步跑到了他面前,停在了离他一步远的地方,她的目光锁定在他的脸上,无声地望着他。
他仍旧保持着双臂展开的姿势,裂开嘴角对着她笑笑,“怎么了?我老的让你认不出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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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那年朦胧的月光下,漫天的血腥气中,令他看了一眼后便再也移不开视线的言语;是像冬日的里一抹暖阳一样,投射到他心里后便再也挥散不去的姑娘;是十年来一直幽居于他心底最深最柔软处,占据了他全部的爱与向往,让他始终无法割舍放下的宝儿。
她就站在王府门前的石狮子旁,穿着那年他为她挑选的衣裳,因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来,垫着脚尖左顾右盼,面色焦急,双手紧攥着交握于胸前。
分开七年,无数次午夜梦回,他看到她脸上洋溢着那极具感染力的恬暖笑容,舒展双臂朝他展开要抱抱,娇憨温软地喊他的名字,说:“陆予骞,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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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男人周身笼罩着闪亮的金光,像是世间最耀眼夺目的明珠,是点燃她人生希望的熊熊烈火。
他手握缰绳,纵马疾驰,炽热的风将他的袍角吹的拂拂扬扬。他生得星目剑眉丰神朗朗,又是七年过去,岁月使得他俊美的容颜日趋成熟,二十九岁的陆予骞,仍旧轩昂清举,风姿特秀一如当年。
离开他的这段时间,是她人生中最痛苦煎熬的二百二十五天。
日日夜夜,她守着被病魔折磨的形如枯槁的奶奶,中间有许多次,她都觉得人生路上的荆棘刺的她太痛,她步履蹒跚,举步维艰,沉重步子使得她无力再前行进一步。
她想他,她回想他们在一起的每个瞬间,她回忆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说不要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让他担忧不安的事。她是他心中理智勇敢而坚强独立的好姑娘,所以,即便人生路荆棘丛生,就算是为了不让他失望,她也得步伐坚定的勇敢大步向前。
幸好,幸好她咬着牙挺过来了。如今,她想跟他说,她再也不想做什么理智勇敢独立坚强的好姑娘。她要做个毫无主见,每日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躲在他身后,心无二事的傻媳妇。
他们相隔越来越近,近在眼前,垂手可触。他等不及身下的马停下步子,纵身一跃跳下马背。她顾不得周围人的目光,提起裙角飞奔着跑向他。
美人何杳杳,凉夜独漫漫。等待终于暂停,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就在眼前。他们的目光迎头相撞,她澄亮清明的眼睛里巨浪翻腾,浓烈的感情,就像波澜的大海一样,没有尽头。
忽然有一刻,他觉得好累,每一次都是他走向她,这一次他想等着她奔向他。
他停下脚步,静立原地,张开双臂。
她迈着大步跑到了他面前,停在了离他一步远的地方,她的目光锁定在他的脸上,无声地望着他。
他仍旧保持着双臂展开的姿势,裂开嘴角对着她笑笑,“怎么了?我老的让你认不出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