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_分卷阅读_87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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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父权还没有出现在之前有的律法中,所以他删改了也无所谓。
  池晏对肯蒂斯的父权深恶痛绝,甚至觉得跟印度有一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亲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打个比方的话,家庭中地位最低的是女儿,然后是母亲,再然后是儿子,父亲如果觉得妻子或者女儿犯了错,他执行死刑,打死了妻子和女儿,他都是不必判刑的。
  除非他杀的是儿子。
  但就算杀了儿子,也因为那是他的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释放。
  他可以不讲道理,也可以没有道德,但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就是天然无罪的,只要他折磨的是自己家人。
  非常畸形。
  “陛下……真的要这么写吗?”老管家有点不敢下笔。
  池晏凑过脑袋:“你说哪一条?”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离婚权这条。”
  池晏:“不行吗?”
  老管家:“……平民结婚了还能离婚?”
  离婚可是贵族的特权。
  平民嘴里的离婚都是说说,最多就是夫妻分居,然后再找爱人,但是绝不会去办离婚,不仅仅是因为麻烦,而是因为不会有人管。
  结婚要交税,这笔税交了,两个人一辈子就捆在了一起。
  而且倒霉的多半是女人,丈夫殴打妻子是常事。
  女人基本找不到工作,要是会投胎,能当厨娘,或者是个贵族当女仆,那就很好了,好歹有收入。
  但多数女人投不了好胎,她们只能待在家里。
  妓女又是另一码事,对大部分底层女人来说,想要脱离家庭,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妓女,可这一行也不好干,不知道什么就丢了命。
  而且稍微有点钱的家庭,都不会允许女儿出去抛头露面,一个淑女,她要尊敬父亲,敬爱丈夫,一生除了父亲和丈夫,不应该再跟别的男性有交集。
  如果她结婚之后要离婚,那么先要得到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那她也离不了。
  多数能离的,都是因为有对爱护她的父母,愿意花一大笔钱,从丈夫手里把她“赎”出来。
  所以很多女性宁愿当寡妇,当了寡妇,她们就不必再嫁人,还可以拥有丈夫的财产,甚至得到丈夫的爵位。
  后来平民女性也开始这么干。
  所以才有“宁愿女儿当寡妇,也不让女儿离婚”的说法。
  甚至有很多人会一个家族一起密谋怎么杀了自己的女婿。
  池晏解释道:“这样杀夫的事情就会变少,也是为男人好。”
  老管家:“……”
  他有点不信,但这个解释也能说得通。
  老管家:“那这个,财产分割……”
  老管家用当代男人的思维说:“都是男人出去干活,女人什么都不干,离婚的时候她们为什么能分到钱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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