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想得到我_分卷阅读_44(3 / 4)
穿过凯旋门,再往前开一段,就到了。
闻时礼先下车,站在车门外扶她,孟星悦将手递给他,另一只手拎着裙摆小心下去,身上还裹着保暖的大衣。
进酒吧后,孟星悦便将外套脱了,交给侍者,里面是一条粉色羽毛裙。
客人不多,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三三两两端着酒杯聚在一起,到处装扮着鲜花、气球,还有happy birthday的字样,耳边萦绕着动感的音乐,音量控制在刚刚好,不会显得聒噪。
看样子是包场了。
而作为这场生日派对的女主角简初,身穿一袭酒红色长裙礼服,是全场最瞩目的焦点,她指尖执一杯色彩艳丽的鸡尾酒,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宾客中,跟众人笑谈。
她的身边,跟着她的男朋友,哦不,前男朋友梁景行,一身西装,极致的黑色,跟她身上的红相得益彰。
梁景行最先发现他们的到来,附到简初耳边提醒了一句,简初望过来,笑靥如花地上前来迎接。
“生日快乐简初姐!”孟星悦将手中的礼物送给她。
简初笑着接过,“多谢,破费了。”
“简初姐今天也太美了吧!跟女王一样!”孟星悦不吝溢美之词。
“你今天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啊。”简初视线往她身上指,侧了侧身,正要请他们进去拿酒喝,被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
“简初姐姐,生日快乐呀!”
简初顺着声音的来源往门口看去,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又看向孟星悦。
这时,孟星悦和闻时礼都觉得声音有些耳熟,一齐回头看向了身后。
来人是江语儿,她同样也穿了一条粉色羽毛裙。
和孟星悦,撞衫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哦豁!
上章等解了再看吧,解锁权限不在作者手里,无奈摊手
第35章
看起来像是出自同一位设计师之手的同一个系列, 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孟星悦的是长裙款,江语儿的是及膝款。
简初作为这场生日派对的寿星,自然是要出来化解尴尬, 笑说:“瞧,这就是美人的魅力, 同系列礼服穿在身上, 都能穿出不同的味道,一个俏皮可爱,一个美艳性感, 各有千秋。”
梁景行端着酒杯走上前,单手插兜,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特意给闻时礼出了个难题, “就是不知道闻总更偏爱哪一款?”
说的是礼服, 其实是指人。
谁人听不出这弦外之音?闻时礼笑了笑,扶着孟星悦的腰, 低头看她,眉目含情,“这取决于我太太穿哪款。”
这个回答,让孟星悦不自觉嘴角扬笑。
相比之下,江语儿的脸色就有些难堪了。
作为这场派对的主人,简初适时出来打圆场,说:“别干站着了, 进去吧, 今天的鸡尾酒调得还不错。”
江语儿为逃离这场尴尬,率先走开。
闻时礼扶着妻子的腰,也带她进去了。 ↑返回顶部↑
闻时礼先下车,站在车门外扶她,孟星悦将手递给他,另一只手拎着裙摆小心下去,身上还裹着保暖的大衣。
进酒吧后,孟星悦便将外套脱了,交给侍者,里面是一条粉色羽毛裙。
客人不多,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三三两两端着酒杯聚在一起,到处装扮着鲜花、气球,还有happy birthday的字样,耳边萦绕着动感的音乐,音量控制在刚刚好,不会显得聒噪。
看样子是包场了。
而作为这场生日派对的女主角简初,身穿一袭酒红色长裙礼服,是全场最瞩目的焦点,她指尖执一杯色彩艳丽的鸡尾酒,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宾客中,跟众人笑谈。
她的身边,跟着她的男朋友,哦不,前男朋友梁景行,一身西装,极致的黑色,跟她身上的红相得益彰。
梁景行最先发现他们的到来,附到简初耳边提醒了一句,简初望过来,笑靥如花地上前来迎接。
“生日快乐简初姐!”孟星悦将手中的礼物送给她。
简初笑着接过,“多谢,破费了。”
“简初姐今天也太美了吧!跟女王一样!”孟星悦不吝溢美之词。
“你今天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啊。”简初视线往她身上指,侧了侧身,正要请他们进去拿酒喝,被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
“简初姐姐,生日快乐呀!”
简初顺着声音的来源往门口看去,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又看向孟星悦。
这时,孟星悦和闻时礼都觉得声音有些耳熟,一齐回头看向了身后。
来人是江语儿,她同样也穿了一条粉色羽毛裙。
和孟星悦,撞衫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哦豁!
上章等解了再看吧,解锁权限不在作者手里,无奈摊手
第35章
看起来像是出自同一位设计师之手的同一个系列, 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孟星悦的是长裙款,江语儿的是及膝款。
简初作为这场生日派对的寿星,自然是要出来化解尴尬, 笑说:“瞧,这就是美人的魅力, 同系列礼服穿在身上, 都能穿出不同的味道,一个俏皮可爱,一个美艳性感, 各有千秋。”
梁景行端着酒杯走上前,单手插兜,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特意给闻时礼出了个难题, “就是不知道闻总更偏爱哪一款?”
说的是礼服, 其实是指人。
谁人听不出这弦外之音?闻时礼笑了笑,扶着孟星悦的腰, 低头看她,眉目含情,“这取决于我太太穿哪款。”
这个回答,让孟星悦不自觉嘴角扬笑。
相比之下,江语儿的脸色就有些难堪了。
作为这场派对的主人,简初适时出来打圆场,说:“别干站着了, 进去吧, 今天的鸡尾酒调得还不错。”
江语儿为逃离这场尴尬,率先走开。
闻时礼扶着妻子的腰,也带她进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