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当炮灰_分卷阅读_54(3 / 4)
当天,陆维东回家之后,周晗才发觉对陆博衍长相的判断有误,小小陆同志的眼睛绝对是清萱和陆维东遗传下来的,但很神奇的是,小小陆同志的那双眼睛,又与金家男性的眼型神似。
晚上是在家里吃饭的,原本金子杨是强烈要求出去吃的,就算是去食堂都好。不过一看,不用清萱和周晗下厨,那颗受惊的心才平缓过来。
陆维东做的饭菜,获得金子杨和周晗的一致好评。金子杨此刻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清萱不经常在外面吃,还没被自己做的菜毒死的原因,好嘛,家里这是一个大厨存在呢。
周晗,只是自己做菜不行,但不代表尝不出其他菜的好坏,至于她自己做的,那是味觉选择性失灵。
清萱做的菜,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她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搭配,在接受不了这种搭配的人人看来,简直是难吃到了极点。
在金子杨夫妻离开前,金子杨提出要清萱跟着去首都学习,刚好和他们一起过去,路上也不用担心只有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安全。
清萱如果去首都学习的话,不可能把陆博衍留下来给陆维东照顾,他根本没那个时间。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第九十四章 ↑返回顶部↑
晚上是在家里吃饭的,原本金子杨是强烈要求出去吃的,就算是去食堂都好。不过一看,不用清萱和周晗下厨,那颗受惊的心才平缓过来。
陆维东做的饭菜,获得金子杨和周晗的一致好评。金子杨此刻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清萱不经常在外面吃,还没被自己做的菜毒死的原因,好嘛,家里这是一个大厨存在呢。
周晗,只是自己做菜不行,但不代表尝不出其他菜的好坏,至于她自己做的,那是味觉选择性失灵。
清萱做的菜,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她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搭配,在接受不了这种搭配的人人看来,简直是难吃到了极点。
在金子杨夫妻离开前,金子杨提出要清萱跟着去首都学习,刚好和他们一起过去,路上也不用担心只有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安全。
清萱如果去首都学习的话,不可能把陆博衍留下来给陆维东照顾,他根本没那个时间。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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