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70节(1 / 4)
林余余:“妈,这是干娘。”
刘亚琴赶忙握住李秋红的手:“大姐,这些年都是太谢谢你了,我家余余下乡多亏了你照顾。”
李秋红:“妹子可别这么说,我年纪大了,都是余
余 在照顾我。”
没过一会儿,书记一家人也过来了,毕竟刘亚琴是章龙的后妈,也算是范美兰的婆婆。章龙是刘亚琴一手带大的,她这婆婆的架子的确是摆的起来的。所以书记家肯定是要上门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几天做了一件事傻事,前几天看小红书,三天鸡蛋生酮减肥法很有名,然后我前几天就试了试,第一天感觉很好,没什么不良反应。第二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开始有点病恹恹的,到了晚上整个人昏昏欲睡,有气无力,而且还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到了第三天清早,我人难受的比死了还要痛苦,我六点钟起来,一口气干掉了三个猕猴桃……然后整个人还是不行,继续睡觉,到了中午,我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喝了一大碗的蛋汤,吃了五香牛肉。到了晚上,我一口气又干掉了一大锅的排骨炖白菜,也就是这会儿,我才有点力气码字。
所以,大家千万别干这种事情,我真是觉得比死还要痛苦。
第101章
刘亚琴在范凹里住的很开心, 因为林余余家房间不够了,所以刘亚琴是住在隔壁章龙家的。刘亚琴和章龙一起生活了16年了,她也没觉得哪里不自在, 说句难听的,章龙全身上下就没有她没看过的地方, 如果是半路继子和继女, 可能会觉得不妥当,有时候需要避讳, 但是章龙是她带大的,就不需要讲究这个。
刘亚琴是喜欢孩子的,对孩子也很宠爱,章龙家的小娃儿可喜欢奶奶抱着她了, 再说她经验也足。有刘亚琴在, 范美兰都轻松了很多。
刘亚琴最喜欢的是范凹里的居委会大礼堂,白日里大家要上工,人很少,但是到了晚上,大家都坐在一起看电视, 磕着挂着、咬着红薯干,那可不是一般的热闹。
这一天, 刘亚琴和温母提起了一件事:“亲家, 余余和女婿没有拜过堂, 又因为两人不在一块儿, 趁我们都在,干脆给他们拜个天地吧。”
温母一听:“这可以。”她最遗憾的就是儿子没有个婚礼,如果能在这里拜个天地,那的确好。
刘亚琴:“女婿后天就要走了, 咱们明天让他们拜天地?余余的衣服我都准备好了,大红色的旗袍。”她结婚的时候才50年出,那个时候结婚还有人穿旗袍的,这次来范凹里之前,她就偷偷的给女儿也做了一身旗袍,一直没有拿出来,这事情林余余也不知道。
温母:“行,结婚就该这样热闹。”
所以等吃晚饭的时候,林余余从卫生所回来,就知道了这件事,关于这件事,她自然是愿意的,还觉得有些意思。
温崇当然不会反对,拜天地在农村里,是很正规的结婚礼节。
林余余和温礼同意之后,刘亚琴和温母还有李秋红就商量着喜宴的事情了,不管菜怎么样,总得叫些人吃喜酒,热闹热闹。
说起来,菜还是有的,虽然现在去买猪肉基本上是买不到了,可是猪肉没有鸡肉来凑啊。
第二天的婚礼还是非常热闹的,村里很多人都来了,大家虽然舍不得送肉,但是菜还是舍得送的。所以林家的菜很多。
不过也有送肉的,书记家和大队长家就送来了肉,都是鸡
,就连范国栋家也送来了一只鸡。然后加上林余余家的、李秋红家的、章龙家的,不得不说,这肉还真是丰富了。顺便用鸡油炒菜,炒的菜还非常的香。
婚礼是在晚上,温崇穿着中山装,林余余穿着红色的旗袍,两人红烛下拜了天地,高堂是温父、温母、刘亚琴和李秋红,是林余余邀请李秋红去的,李秋红倒是不想去。
酒席一共弄了十来桌,真不是一般的热闹,院子里有电灯,所以也不怕暗。
这一顿晚饭吃吃到了八点多,村子里很久没有这样热闹了。酒席结束,妇女们留下来帮忙收拾,林余余和温崇被送进了洞房里。
也许是今天非常有仪式感,让林余余特别有感觉,就觉得自己是真的嫁人了。
温崇洗了澡进了屋子,林余余躺在厚厚的被窝里,只露出一个脑袋。“今天开心吗?”
林余余:“开心,以前觉得结婚婚礼肯定很累,但自己结婚又觉得意义不一样。”她以前是真的觉得结婚很累,在第一世的时候,亲戚结婚,新郎新娘还要敬酒之类的,实在是受不了。但是今天碰到自己结婚了,又觉得非常有意义,很不一样。
温崇掀开被子上床:“我应该早点举办婚礼的。”他不注重这些,他发现她也不注重这些,所以也就没有提了,但是看她今天很喜欢,又觉得是自己疏忽了。
林余余:“跟你没关系,我不在意这一套,今天的事情只是有些意外,没有了我也不在意,但是有了也挺高兴的。就像我们去玩一样,到了一个地方,有些景点没有去过也没有关系,如果去了,碰巧这个景点很好玩,会觉得有趣。” ↑返回顶部↑
刘亚琴赶忙握住李秋红的手:“大姐,这些年都是太谢谢你了,我家余余下乡多亏了你照顾。”
李秋红:“妹子可别这么说,我年纪大了,都是余
余 在照顾我。”
没过一会儿,书记一家人也过来了,毕竟刘亚琴是章龙的后妈,也算是范美兰的婆婆。章龙是刘亚琴一手带大的,她这婆婆的架子的确是摆的起来的。所以书记家肯定是要上门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几天做了一件事傻事,前几天看小红书,三天鸡蛋生酮减肥法很有名,然后我前几天就试了试,第一天感觉很好,没什么不良反应。第二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开始有点病恹恹的,到了晚上整个人昏昏欲睡,有气无力,而且还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到了第三天清早,我人难受的比死了还要痛苦,我六点钟起来,一口气干掉了三个猕猴桃……然后整个人还是不行,继续睡觉,到了中午,我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喝了一大碗的蛋汤,吃了五香牛肉。到了晚上,我一口气又干掉了一大锅的排骨炖白菜,也就是这会儿,我才有点力气码字。
所以,大家千万别干这种事情,我真是觉得比死还要痛苦。
第101章
刘亚琴在范凹里住的很开心, 因为林余余家房间不够了,所以刘亚琴是住在隔壁章龙家的。刘亚琴和章龙一起生活了16年了,她也没觉得哪里不自在, 说句难听的,章龙全身上下就没有她没看过的地方, 如果是半路继子和继女, 可能会觉得不妥当,有时候需要避讳, 但是章龙是她带大的,就不需要讲究这个。
刘亚琴是喜欢孩子的,对孩子也很宠爱,章龙家的小娃儿可喜欢奶奶抱着她了, 再说她经验也足。有刘亚琴在, 范美兰都轻松了很多。
刘亚琴最喜欢的是范凹里的居委会大礼堂,白日里大家要上工,人很少,但是到了晚上,大家都坐在一起看电视, 磕着挂着、咬着红薯干,那可不是一般的热闹。
这一天, 刘亚琴和温母提起了一件事:“亲家, 余余和女婿没有拜过堂, 又因为两人不在一块儿, 趁我们都在,干脆给他们拜个天地吧。”
温母一听:“这可以。”她最遗憾的就是儿子没有个婚礼,如果能在这里拜个天地,那的确好。
刘亚琴:“女婿后天就要走了, 咱们明天让他们拜天地?余余的衣服我都准备好了,大红色的旗袍。”她结婚的时候才50年出,那个时候结婚还有人穿旗袍的,这次来范凹里之前,她就偷偷的给女儿也做了一身旗袍,一直没有拿出来,这事情林余余也不知道。
温母:“行,结婚就该这样热闹。”
所以等吃晚饭的时候,林余余从卫生所回来,就知道了这件事,关于这件事,她自然是愿意的,还觉得有些意思。
温崇当然不会反对,拜天地在农村里,是很正规的结婚礼节。
林余余和温礼同意之后,刘亚琴和温母还有李秋红就商量着喜宴的事情了,不管菜怎么样,总得叫些人吃喜酒,热闹热闹。
说起来,菜还是有的,虽然现在去买猪肉基本上是买不到了,可是猪肉没有鸡肉来凑啊。
第二天的婚礼还是非常热闹的,村里很多人都来了,大家虽然舍不得送肉,但是菜还是舍得送的。所以林家的菜很多。
不过也有送肉的,书记家和大队长家就送来了肉,都是鸡
,就连范国栋家也送来了一只鸡。然后加上林余余家的、李秋红家的、章龙家的,不得不说,这肉还真是丰富了。顺便用鸡油炒菜,炒的菜还非常的香。
婚礼是在晚上,温崇穿着中山装,林余余穿着红色的旗袍,两人红烛下拜了天地,高堂是温父、温母、刘亚琴和李秋红,是林余余邀请李秋红去的,李秋红倒是不想去。
酒席一共弄了十来桌,真不是一般的热闹,院子里有电灯,所以也不怕暗。
这一顿晚饭吃吃到了八点多,村子里很久没有这样热闹了。酒席结束,妇女们留下来帮忙收拾,林余余和温崇被送进了洞房里。
也许是今天非常有仪式感,让林余余特别有感觉,就觉得自己是真的嫁人了。
温崇洗了澡进了屋子,林余余躺在厚厚的被窝里,只露出一个脑袋。“今天开心吗?”
林余余:“开心,以前觉得结婚婚礼肯定很累,但自己结婚又觉得意义不一样。”她以前是真的觉得结婚很累,在第一世的时候,亲戚结婚,新郎新娘还要敬酒之类的,实在是受不了。但是今天碰到自己结婚了,又觉得非常有意义,很不一样。
温崇掀开被子上床:“我应该早点举办婚礼的。”他不注重这些,他发现她也不注重这些,所以也就没有提了,但是看她今天很喜欢,又觉得是自己疏忽了。
林余余:“跟你没关系,我不在意这一套,今天的事情只是有些意外,没有了我也不在意,但是有了也挺高兴的。就像我们去玩一样,到了一个地方,有些景点没有去过也没有关系,如果去了,碰巧这个景点很好玩,会觉得有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