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厂花归来 第9节(2 / 4)
陈兰兰又羞又恼,一把推开他,“你干什么?咱们说好了的,你违反我的规定了!”
“我又没说喜欢你,也没说要和你交往的话。”朱灏又上前了一步,低头靠近她的耳边,温热的呼吸似有若无的掠过她晶莹白嫩的耳垂,“所以,我没有违法你的规定。”
陈兰兰一张小脸彻底红了个透,她觉得自己被调戏了,而且这个调戏她的人,还是众人眼中的冰山美男,平时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愿给那些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孩。
这还是上辈子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光棍吗?谁说他不解风情的?他这撩人的手段不要太强好不好?
陈兰兰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她怕再待下去,那个怪人又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朱灏看着女孩的背影,笑得好看极了。
小姑娘害羞的样子真有趣,他本来还怕追的紧了吓着她,现在看来,这个度掌握的还不错。不愧是宫里女人争宠时留下的经验,宜男宜女。
他在古时只活到虚岁十七,也就是现代说的周岁十六,就在一场宫变中死去。当年,祖上因为穷,二十几岁才娶妻,打天下登基后,就告诫子孙后代,不宜过早的通人事,免得伤及根本。所以,他死前还没接触过女人。
死后,他胎穿到一对年轻夫妻的家里,成为他们唯一的儿子。虽然他们不富有,也没有什么地位,但那对夫妻很疼爱他,让他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父爱和母爱。尽他们最大的能力,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
慢慢的,他适应了这个拥有现代文明的社会,并喜欢上这里。这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是一夫一妻制、男人不用三妻四妾,女人也不用争宠玩心计。
当年,还是太子府选侍的母妃为了固宠,生下他就将他扔给了乳母不闻不问,和太子府一众妻妾们斗得你死我活。一直到他长到了三岁,见到母妃的次数屈指可数。母妃仗着自己的祖父是开国功臣,加上备受身为太子的父皇宠爱,平时没少让当时的太子妃难堪,为她埋下了祸根。
父皇登记后,她成了只在皇后一人之下的贵妃,可以比肩皇后育有三个皇子。他虽年幼,却也知道月满则亏,他曾经多次劝告她行事谨慎,不要和皇后争,她根本争不过众人眼中的贤后。
父皇登基不足十个月就暴毙,和后人猜测的一样,父皇是被他的好大哥,众人眼中的好皇帝毒死的。当年的贤后成了太后,自然要清算给她难堪的贵妃。于是,太后一道懿旨就让他的母妃殉葬。按理说,母妃育有三名皇子,怎么说也不可能为父皇殉葬。可太后说得好,先帝活着时,最宠爱的就是贵妃,死后定然也最想看到她。
他自然是不愿意,即便是母妃不疼他,偏袒他的两个同胞弟弟,可那也是怀胎十月生了他的亲生母亲。他和新皇据理力争,朝中也有一批支持他的朝臣。他的好大哥迫于压力,有些松动。可还没等他等来母妃不用殉葬的消息,他就被人毒死了。至于幕后黑手是谁,不用猜就知道是谁,他和父皇中的毒如出一辙。
父皇无意中的一句话,成了新皇心中的一根刺。当年他备受父皇的喜爱,父皇甚至说过,若不是他年龄太小,长子又被先帝立为了皇太孙,他才是父皇心中的太子人选。这就是皇家,没有一点人情味,哪怕一句话,都能引来杀身之祸。
他胎穿以后,长大了看历史,发现母妃最后还是殉了葬,连他的两个同胞弟弟也没有善终,一个活到三十,一个只活了二十二,两人皆没有留下子嗣。不知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他厌倦了那些勾心斗角,喜欢简单、积极向上的现代人,尤其是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陈家人。陈家人热情厚道,脑子比一般人活络。陈家有个小他五岁的小姑娘,粉粉嫩嫩的像个肉团子,非常可爱。小姑娘喜欢粘着他,追着他喊:“灏哥哥!”
一开始,他是嫌小姑娘烦的,他一个大她五六百岁的古人,整天被一个几岁的毛丫头追着喊哥哥,想想都觉得难为情。
可追着追着,他就喜欢上那个小姑娘了。小姑娘就像一个小开心果,无忧无虑的,跟她在一起,什么烦恼都会很快过去。小姑娘是真心喜欢他,有什么好东西都拿给他,惹得她的两个哥哥看他的眼神都是恨恨的。
那年她六岁多,他们一家三口煤气中毒晕倒在家里。当时院子里没有其他人,是她发现了他们一家三口躺在地上。小姑娘吓得直哭,最后还是勇敢的将他拖出了屋,他的父母也因为屋中进入了新鲜空气,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跟着父母搬到了外地,几年后,他去老家找她,却发现她也搬家了,问了周围邻居,大家不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是他太内敛,没有用登报的方式尽早找到她。等到好不容易遇到她,她又被张志强捷足先登的算计走。也怪他受的儒家教育太深,信奉什么君子之道,不愿意去夺人所爱。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害她窝囊了半辈子,最后死在了手术台上。
第19章 嫌弃
拿到考试成绩时,陈兰兰如释重负。三门课满分450,她考了三百多分,录取成绩280,她超了40多分,进入了省理工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函授班。辛苦了半年多,总算是有了个好的结果。
为了对朱灏表示感谢,她决定请朱灏吃饭,还叫上了室友潘萍和黄静。
吃饭的地点,定在了一家土菜馆,从他们住的电厂小区过去要几站路,陈兰兰打了辆黄面的,等她们三个赶到的时候,朱灏已经等在那里了。
黄静噗嗤一声笑出了声,紧跟着,潘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朱科长,你……哈哈哈……!”
陈兰兰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这人究竟发的哪门子疯?要不是他摘下了墨镜,她都没认出来是他。
就见他穿着一条夸张的深灰格子拖地喇叭裤,裤脚又长又宽,都可以扫大街了。还有他脚上的那双尖头皮鞋,尖的都可以当武器用了。上衣倒还正常,是一件立领的黑色皮夹克。可他的发型是个什么玩意?怕是喷了半瓶摩丝吧!本来很精神的板寸,被他弄得一根一根竖起,活像个刺猬。
朱灏:“……”他这是被小姑娘嫌弃了吗?他为了见她,又是买新衣服,又是做发型,他容易吗? ↑返回顶部↑
“我又没说喜欢你,也没说要和你交往的话。”朱灏又上前了一步,低头靠近她的耳边,温热的呼吸似有若无的掠过她晶莹白嫩的耳垂,“所以,我没有违法你的规定。”
陈兰兰一张小脸彻底红了个透,她觉得自己被调戏了,而且这个调戏她的人,还是众人眼中的冰山美男,平时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愿给那些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孩。
这还是上辈子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光棍吗?谁说他不解风情的?他这撩人的手段不要太强好不好?
陈兰兰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她怕再待下去,那个怪人又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朱灏看着女孩的背影,笑得好看极了。
小姑娘害羞的样子真有趣,他本来还怕追的紧了吓着她,现在看来,这个度掌握的还不错。不愧是宫里女人争宠时留下的经验,宜男宜女。
他在古时只活到虚岁十七,也就是现代说的周岁十六,就在一场宫变中死去。当年,祖上因为穷,二十几岁才娶妻,打天下登基后,就告诫子孙后代,不宜过早的通人事,免得伤及根本。所以,他死前还没接触过女人。
死后,他胎穿到一对年轻夫妻的家里,成为他们唯一的儿子。虽然他们不富有,也没有什么地位,但那对夫妻很疼爱他,让他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父爱和母爱。尽他们最大的能力,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
慢慢的,他适应了这个拥有现代文明的社会,并喜欢上这里。这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是一夫一妻制、男人不用三妻四妾,女人也不用争宠玩心计。
当年,还是太子府选侍的母妃为了固宠,生下他就将他扔给了乳母不闻不问,和太子府一众妻妾们斗得你死我活。一直到他长到了三岁,见到母妃的次数屈指可数。母妃仗着自己的祖父是开国功臣,加上备受身为太子的父皇宠爱,平时没少让当时的太子妃难堪,为她埋下了祸根。
父皇登记后,她成了只在皇后一人之下的贵妃,可以比肩皇后育有三个皇子。他虽年幼,却也知道月满则亏,他曾经多次劝告她行事谨慎,不要和皇后争,她根本争不过众人眼中的贤后。
父皇登基不足十个月就暴毙,和后人猜测的一样,父皇是被他的好大哥,众人眼中的好皇帝毒死的。当年的贤后成了太后,自然要清算给她难堪的贵妃。于是,太后一道懿旨就让他的母妃殉葬。按理说,母妃育有三名皇子,怎么说也不可能为父皇殉葬。可太后说得好,先帝活着时,最宠爱的就是贵妃,死后定然也最想看到她。
他自然是不愿意,即便是母妃不疼他,偏袒他的两个同胞弟弟,可那也是怀胎十月生了他的亲生母亲。他和新皇据理力争,朝中也有一批支持他的朝臣。他的好大哥迫于压力,有些松动。可还没等他等来母妃不用殉葬的消息,他就被人毒死了。至于幕后黑手是谁,不用猜就知道是谁,他和父皇中的毒如出一辙。
父皇无意中的一句话,成了新皇心中的一根刺。当年他备受父皇的喜爱,父皇甚至说过,若不是他年龄太小,长子又被先帝立为了皇太孙,他才是父皇心中的太子人选。这就是皇家,没有一点人情味,哪怕一句话,都能引来杀身之祸。
他胎穿以后,长大了看历史,发现母妃最后还是殉了葬,连他的两个同胞弟弟也没有善终,一个活到三十,一个只活了二十二,两人皆没有留下子嗣。不知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他厌倦了那些勾心斗角,喜欢简单、积极向上的现代人,尤其是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陈家人。陈家人热情厚道,脑子比一般人活络。陈家有个小他五岁的小姑娘,粉粉嫩嫩的像个肉团子,非常可爱。小姑娘喜欢粘着他,追着他喊:“灏哥哥!”
一开始,他是嫌小姑娘烦的,他一个大她五六百岁的古人,整天被一个几岁的毛丫头追着喊哥哥,想想都觉得难为情。
可追着追着,他就喜欢上那个小姑娘了。小姑娘就像一个小开心果,无忧无虑的,跟她在一起,什么烦恼都会很快过去。小姑娘是真心喜欢他,有什么好东西都拿给他,惹得她的两个哥哥看他的眼神都是恨恨的。
那年她六岁多,他们一家三口煤气中毒晕倒在家里。当时院子里没有其他人,是她发现了他们一家三口躺在地上。小姑娘吓得直哭,最后还是勇敢的将他拖出了屋,他的父母也因为屋中进入了新鲜空气,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跟着父母搬到了外地,几年后,他去老家找她,却发现她也搬家了,问了周围邻居,大家不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是他太内敛,没有用登报的方式尽早找到她。等到好不容易遇到她,她又被张志强捷足先登的算计走。也怪他受的儒家教育太深,信奉什么君子之道,不愿意去夺人所爱。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害她窝囊了半辈子,最后死在了手术台上。
第19章 嫌弃
拿到考试成绩时,陈兰兰如释重负。三门课满分450,她考了三百多分,录取成绩280,她超了40多分,进入了省理工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函授班。辛苦了半年多,总算是有了个好的结果。
为了对朱灏表示感谢,她决定请朱灏吃饭,还叫上了室友潘萍和黄静。
吃饭的地点,定在了一家土菜馆,从他们住的电厂小区过去要几站路,陈兰兰打了辆黄面的,等她们三个赶到的时候,朱灏已经等在那里了。
黄静噗嗤一声笑出了声,紧跟着,潘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朱科长,你……哈哈哈……!”
陈兰兰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这人究竟发的哪门子疯?要不是他摘下了墨镜,她都没认出来是他。
就见他穿着一条夸张的深灰格子拖地喇叭裤,裤脚又长又宽,都可以扫大街了。还有他脚上的那双尖头皮鞋,尖的都可以当武器用了。上衣倒还正常,是一件立领的黑色皮夹克。可他的发型是个什么玩意?怕是喷了半瓶摩丝吧!本来很精神的板寸,被他弄得一根一根竖起,活像个刺猬。
朱灏:“……”他这是被小姑娘嫌弃了吗?他为了见她,又是买新衣服,又是做发型,他容易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