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第14节(2 / 4)
一眼被看穿,顾欢握拳咳嗽,有些尴尬,“我的事情?”
“嗯,你的事情。”陆砚生说,“近来,我想过了,你在这港口支个摊子,委实有些寒...不妥,可是贸然拆了你定然不悦,毕竟这个摊子可为你的游手好闲遮一遮羞...”
陆砚生一本正经说着,话语说的都是实话,但言语并无羞辱之意,仔细听,颇有几分真诚,顾欢恨不得捋袖子跳进船下。
“倒也不必这样说...”顾欢嗫嚅道。
“阿欢,过几日落州建材府的人过来,我想,顺便在附近,替你建几家商铺,你闲了便去瞧瞧,不想去就在家里歇着。现下,想问问你,你想要开些什么铺子,糕点、胭脂、还是服饰...”
“你觉得呢?”顾欢面色无波澜,蹲下来,托着下巴抬头看陆砚生,“你想要我开什么,我就开什么。”
这回,陆砚生倒是没有说话,余光瞧见船下的晁烈。晁烈猛地瑟缩,躲在柱子后面,目光暗戳戳地看他,陆砚生顺着他的目光,望向自己的腰间。
顾欢百无聊赖,指尖似有若无地挑弄他腰间的吉祥盏,没有说话,一直在等他的回复。
陆砚生不悦,与晁烈对视,将晁烈吓得几乎整个头都缩进柱子后面,即使如此,他还在继续望着陆砚生的腰腹,似乎那里有什么东西似的。
“喂!”
顾欢扯扯那盏吉祥,陆砚生回神。
“我想,既然落州的建材府还没来,也不着急这一时,不妨等竣工再说起此事,大抵须得半年。这段时间你也忙,我觉得暂时不需想这件事。”
“嗯,我觉得经常想想是没有坏处的,阿欢。”陆砚生低头看顾欢,“这种事情,得多花点时间反复想想才是。”
“嗯,也行,随你。”随便他。
陆砚生握住顾欢的指尖,看着顾欢疑惑的眼睛,“阿欢,我并不喜欢他。”
顾欢偏头,一眼就瞧见晁烈委屈巴巴的身影。
啊这...
“那要不,我让他在你面前少出现...”
晁烈那人虽然脑子不知道被谁给打傻了,但是武力值不容小觑,她迫切地需要一个人寸步不离地贴身保护她,又要防着他接近顾雁,最好的方法是把晁烈留在身边。
顾欢有些勉强,陆砚生并不为难她,“行了,阿欢,天有些晚,你先回家。”
顾欢如释重负,恨不得想早点离开,但还是装模作样从怀里掏出了随时备着的青梅,放在一旁茶几上,挥挥手,笑着说,“我走啦,陆美人!”
“嗯。”陆砚生颔首,微微一笑。
等人走远了,刘主事若有所思,说,“少主,我觉得,似乎少夫人...”
并不是诚心诚意,传闻他也是听说过的。被强迫被入赘的女子,破天荒,顾欢是头一人,当时闹死闹活,不过一月光景,便态度缓和,谁知道是不是虚情假意,别有居心。
“没事的,不必防着她。阿欢能有什么坏心眼。”陆砚生咬了口梅子,眯了眯眼睛,瞧着顾欢身边的晁烈,心底的不悦慢慢氤氲放大。
***
顾雁回家,见着顾雁这个稀客,难得又是一个洗脑的好机会,连忙将人迎进去,费尽口舌讲了一番说辞,譬如男欢女爱如毒水猛兽、一生一世一双人、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顾雁握着手,听得入迷,一副拳拳愤然之态。
顾欢很满意,抿了一口茶水,才问,“雁雁今日来,所为何事?”
“哦,是这样。”顾雁一拍脑门,想起来,说,“上次阿姐所赠唇膏,十分好用,我想送一盒与母亲,可今日去陆家买货,小厮却说这一副新品,是砚生嘱咐为你所做,并不对外销售,所以想问问阿姐,你这里,也没有多一些的,我拿些回去。” ↑返回顶部↑
“嗯,你的事情。”陆砚生说,“近来,我想过了,你在这港口支个摊子,委实有些寒...不妥,可是贸然拆了你定然不悦,毕竟这个摊子可为你的游手好闲遮一遮羞...”
陆砚生一本正经说着,话语说的都是实话,但言语并无羞辱之意,仔细听,颇有几分真诚,顾欢恨不得捋袖子跳进船下。
“倒也不必这样说...”顾欢嗫嚅道。
“阿欢,过几日落州建材府的人过来,我想,顺便在附近,替你建几家商铺,你闲了便去瞧瞧,不想去就在家里歇着。现下,想问问你,你想要开些什么铺子,糕点、胭脂、还是服饰...”
“你觉得呢?”顾欢面色无波澜,蹲下来,托着下巴抬头看陆砚生,“你想要我开什么,我就开什么。”
这回,陆砚生倒是没有说话,余光瞧见船下的晁烈。晁烈猛地瑟缩,躲在柱子后面,目光暗戳戳地看他,陆砚生顺着他的目光,望向自己的腰间。
顾欢百无聊赖,指尖似有若无地挑弄他腰间的吉祥盏,没有说话,一直在等他的回复。
陆砚生不悦,与晁烈对视,将晁烈吓得几乎整个头都缩进柱子后面,即使如此,他还在继续望着陆砚生的腰腹,似乎那里有什么东西似的。
“喂!”
顾欢扯扯那盏吉祥,陆砚生回神。
“我想,既然落州的建材府还没来,也不着急这一时,不妨等竣工再说起此事,大抵须得半年。这段时间你也忙,我觉得暂时不需想这件事。”
“嗯,我觉得经常想想是没有坏处的,阿欢。”陆砚生低头看顾欢,“这种事情,得多花点时间反复想想才是。”
“嗯,也行,随你。”随便他。
陆砚生握住顾欢的指尖,看着顾欢疑惑的眼睛,“阿欢,我并不喜欢他。”
顾欢偏头,一眼就瞧见晁烈委屈巴巴的身影。
啊这...
“那要不,我让他在你面前少出现...”
晁烈那人虽然脑子不知道被谁给打傻了,但是武力值不容小觑,她迫切地需要一个人寸步不离地贴身保护她,又要防着他接近顾雁,最好的方法是把晁烈留在身边。
顾欢有些勉强,陆砚生并不为难她,“行了,阿欢,天有些晚,你先回家。”
顾欢如释重负,恨不得想早点离开,但还是装模作样从怀里掏出了随时备着的青梅,放在一旁茶几上,挥挥手,笑着说,“我走啦,陆美人!”
“嗯。”陆砚生颔首,微微一笑。
等人走远了,刘主事若有所思,说,“少主,我觉得,似乎少夫人...”
并不是诚心诚意,传闻他也是听说过的。被强迫被入赘的女子,破天荒,顾欢是头一人,当时闹死闹活,不过一月光景,便态度缓和,谁知道是不是虚情假意,别有居心。
“没事的,不必防着她。阿欢能有什么坏心眼。”陆砚生咬了口梅子,眯了眯眼睛,瞧着顾欢身边的晁烈,心底的不悦慢慢氤氲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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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雁回家,见着顾雁这个稀客,难得又是一个洗脑的好机会,连忙将人迎进去,费尽口舌讲了一番说辞,譬如男欢女爱如毒水猛兽、一生一世一双人、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顾雁握着手,听得入迷,一副拳拳愤然之态。
顾欢很满意,抿了一口茶水,才问,“雁雁今日来,所为何事?”
“哦,是这样。”顾雁一拍脑门,想起来,说,“上次阿姐所赠唇膏,十分好用,我想送一盒与母亲,可今日去陆家买货,小厮却说这一副新品,是砚生嘱咐为你所做,并不对外销售,所以想问问阿姐,你这里,也没有多一些的,我拿些回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