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金钗 第126节(2 / 4)
魏娆勒马,掉头。
她不想再看云雾山,至少今天不想。
李蔚已经跑出很远了,回头一看,发现魏娆竟然调头往回走了,也不跑,就那么慢慢悠悠地沿着乡间小道信马由缰。李蔚顿时跟着勒马,眉头紧锁,难道魏娆输不起,不想跟他比了?
李蔚往回奔,很快就追上了魏娆。
“公主这是何意?”李蔚与魏娆并肩,看着她问。
魏娆瞥他一眼,出城的时候还是觉得顺眼,此时看了只会心烦。
可魏娆知道,李蔚没有做错什么,是她的问题。
她以为三年过去了,陆濯对她的影响没那么重了,她以为自己可以找个顺眼的男人试试看能不能再开始一段姻缘,可真的试了,魏娆才发现三年根本不足以让她放下陆濯,哪里都是他的影子,连他的马都让她看不进去别的马。
“我对你没感觉。”魏娆对李蔚说了实话。
凡是来提亲的,魏娆见归见,却不会吊着谁,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不想浪费别人的心力。
李蔚脸色微变,好在他也没指望一次就赢得她的心。
“也许今日时机不对,公主不想跑马。”李蔚善解人意地道。
魏娆不置可否。
李蔚攥攥缰绳,道:“公主半途而废,这场赛马,可算臣赢了?”
魏娆听出来了,李蔚并没有死心。
既然答应了他输了就给彩头,魏娆也不想毁约,笑问:“你还想与我同赏花灯?”
李蔚正色道:“是,还请公主再给臣一次机会。”
魏娆点头:“可以,不过元宵灯会后,我不会再见你。”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白了,答应赏灯只是履约,她与李蔚绝无可能。
李蔚却不甘心就此认输,女人善变,也许花灯月下再见,只要他足够诚意,就能打动她的心。
两人还在回京的路上,陆濯父子已经来到了英国公府门前。
近乡情怯,陆穆看着熟悉的家门,竟不敢再往前行一步。
陆濯看眼父亲,上前叩门。
门房打开门,迎面就看到了陆濯。
守城士兵都能认出他,陆家的门房曾经天天都能见陆濯好几次,此刻目光相对,门房直接愣住了。
陆濯朝门房笑笑,折回,握住父亲的手腕,牵着浑身颤抖的父亲往里走。
门房与陆濯差不多的年岁,并没有见过陆穆,此刻反应过来,他激动地朝里面跑去,用他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朝内通传:“世子爷回来了!世子爷回来了!世子爷回来了!”
离得最近的是忠义堂。
英国公坐在院子里,正在给一帮曾孙做木头小枪,英国公夫人去花园里看着一群猴崽子了,整个院子里就他一个,很是清静。英国公非常享受此刻的安宁,如果孩子们回来,一个个小猴儿似的在他眼前晃在他耳朵下面吵,要么这个哭了要么那个尖叫,英国公真的受不了。
门房撕心裂肺发疯一般的声音传来,英国公率先皱眉。 ↑返回顶部↑
她不想再看云雾山,至少今天不想。
李蔚已经跑出很远了,回头一看,发现魏娆竟然调头往回走了,也不跑,就那么慢慢悠悠地沿着乡间小道信马由缰。李蔚顿时跟着勒马,眉头紧锁,难道魏娆输不起,不想跟他比了?
李蔚往回奔,很快就追上了魏娆。
“公主这是何意?”李蔚与魏娆并肩,看着她问。
魏娆瞥他一眼,出城的时候还是觉得顺眼,此时看了只会心烦。
可魏娆知道,李蔚没有做错什么,是她的问题。
她以为三年过去了,陆濯对她的影响没那么重了,她以为自己可以找个顺眼的男人试试看能不能再开始一段姻缘,可真的试了,魏娆才发现三年根本不足以让她放下陆濯,哪里都是他的影子,连他的马都让她看不进去别的马。
“我对你没感觉。”魏娆对李蔚说了实话。
凡是来提亲的,魏娆见归见,却不会吊着谁,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不想浪费别人的心力。
李蔚脸色微变,好在他也没指望一次就赢得她的心。
“也许今日时机不对,公主不想跑马。”李蔚善解人意地道。
魏娆不置可否。
李蔚攥攥缰绳,道:“公主半途而废,这场赛马,可算臣赢了?”
魏娆听出来了,李蔚并没有死心。
既然答应了他输了就给彩头,魏娆也不想毁约,笑问:“你还想与我同赏花灯?”
李蔚正色道:“是,还请公主再给臣一次机会。”
魏娆点头:“可以,不过元宵灯会后,我不会再见你。”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白了,答应赏灯只是履约,她与李蔚绝无可能。
李蔚却不甘心就此认输,女人善变,也许花灯月下再见,只要他足够诚意,就能打动她的心。
两人还在回京的路上,陆濯父子已经来到了英国公府门前。
近乡情怯,陆穆看着熟悉的家门,竟不敢再往前行一步。
陆濯看眼父亲,上前叩门。
门房打开门,迎面就看到了陆濯。
守城士兵都能认出他,陆家的门房曾经天天都能见陆濯好几次,此刻目光相对,门房直接愣住了。
陆濯朝门房笑笑,折回,握住父亲的手腕,牵着浑身颤抖的父亲往里走。
门房与陆濯差不多的年岁,并没有见过陆穆,此刻反应过来,他激动地朝里面跑去,用他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朝内通传:“世子爷回来了!世子爷回来了!世子爷回来了!”
离得最近的是忠义堂。
英国公坐在院子里,正在给一帮曾孙做木头小枪,英国公夫人去花园里看着一群猴崽子了,整个院子里就他一个,很是清静。英国公非常享受此刻的安宁,如果孩子们回来,一个个小猴儿似的在他眼前晃在他耳朵下面吵,要么这个哭了要么那个尖叫,英国公真的受不了。
门房撕心裂肺发疯一般的声音传来,英国公率先皱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