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此一女 第30节(3 / 4)
贺北安并没有品雪茄的闲情逸致,如果不是有人帮忙,他连剪掉雪茄帽的耐心都欠奉,直接咬掉雪茄帽点燃的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他对所谓的礼仪并不感兴趣。之前许副总带他去雪茄馆,他就是这样不讲究,没想到竟被一个老美引为知音,还送了他一盒帕特加斯限量版。那个老美抽雪茄抽得很凶,号称真男人只抽最浓的雪茄,只只雪茄都要过肺,贺北安只见过他两次,也不知道这么不要命地抽是否能活到今天。
今天贺北安比以往多了些兴致,他拿出了许副总送他的大卫杜夫,亲自用长柄火柴为许久不见的万老板引燃雪茄,他的眼睛盯着火柴的那点儿光亮,等火柴快要燃尽时才丢掉,剪掉雪茄帽,郑重地送到万老板手里。等万老板拿着雪茄的手开始发颤,贺北安才打开抽屉,取出一盒价值个位数的香烟,抽出来塞在嘴里点燃,喷出一口烟雾,火星在两指间闪着,把手上的疤痕映得更加明显。
“世延跟我说这是养了五年的雪茄,我也分辨不出来,想到您以前好像喜欢雪茄,特意请您过来品鉴一下。”
贺北安掸掸烟灰,看着对面的万总笑,十分之谦卑,八年前他还没得势的时候,是敢当众扇万老板耳光的。这话听在万老板耳朵里,拿雪茄的手不禁又抖了一抖。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万老板患上了帕金森。
万老板是被贺北安请来的,八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请他上车,他不得不来。
以前桉城的土石方生意都是万老板底下的,贺北安帮他赶跑了外地来抢地盘的,因此分了小小一杯羹,那时他就看出贺北安是一头狼,早晚要对他取而代之,为以防后患,万老板找人狠狠敲打了贺北安一番,直接把他和他手下的人敲打进了医院。再之后强行被贺北安挤占了一半的土石方市场,没多久,整个市场就都是贺北安的了。他最后输给贺北安,不是因为他技不如人,而是他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是要赚钱的,而贺北安只要赢,钱不钱的倒不重要。贺北安自己赚一百块钱,能分给别人九十五,他如此不按章法,万老板只能愿赌服输。
虽然土石方的生意被人抢去了,但万老板早年积攒的家底儿也够他吃的,这几年他在附近城市开了两家酒店,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如果不是马宇来找他的茬儿,他和贺北安当年结下的梁子也就过去了,他是生意人,不是亡命徒,赚钱才是第一位。当年他找人收拾贺北安那一伙儿人,马宇找上门来,命根子让人给扎坏了。一个注定断子绝孙的男的什么顾忌都没有,马宇这几年就像一条疯狗,前些年得罪过他们的都没落着好。马宇做事一点儿都不讲究,留下了不少把柄,要不是贺北安罩着,早进去了。有前车之鉴在,万老板打算先下手为强,这些年想搞死贺北安的不只他一个,他做得自认秘密,没道理贺北安这么早就知道了。
所以一定是在试探。
等万老板吸完一只雪茄,贺北安又为他点了一只。好像今天请他来没别的目的,就是要品鉴雪茄。
贺北安低头看了下表,掐灭了香烟,抱歉地对万老板说有事要办,为了不怠慢万老板,他一会儿就请其他人继续伺候万老板继续享用。
贺北安说到做到,他一走,马上来了两个人,专门伺候马老板吸食雪茄。
沈芷今天没骑自行车,走着出了电视台。她让贺北安在电视台附近的路口等她,千万别过来。要是被拍到他俩在一起,恐怕这事儿永远也完不了。
来的时候还是夏天,现下早已入秋,秋风送了片叶子到她的头顶。贺北安捡起她头顶的落叶,为她系上安全带,他趁机在她头发上吻了一下。
“沈芷,说来你可能不相信,除了你,我还真没怕过谁。我本来想在电视台门口等你,怕你不高兴,又回到了这儿。”他捏了捏沈芷的脸,笑着说,“你说,我怎么就这么怕你?”
确实有很多人怕沈芷,当年明丰的实习生,大都觉得陈副总比她和善多了。陈副总好像天生有和人打成一片的本事,靠着这股亲和力,即使陈副总不止一次有问题甩锅下属,也不妨碍大部分人觉得他是一个好领导。而她天生缺乏这种亲和力。
可她不觉得贺北安怕她,他可能比谁都了解她的弱点。
她把这当作玩笑,于是也笑了笑。
贺北安没问沈芷喜不喜欢他送的花,也没打听沈芷对沈校长最新采访的看法。这些问题并不需问。贺北安是捏沈芷脸的时候,才惊觉沈芷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没了,其实他早就看到了,也亲过她很多次脸,但有这么鲜明的感受,还是第一次。他并没因此而缩回手,反而用大拇指在她脸颊摁了摁:“今天你可得多吃点儿,我找了厨子特意做了你爱吃的。”
贺北安家的密码是沈芷的阴历生日。
“我当初随手设的,不是记性不好,记不住你生日。”贺北安这样对沈芷解释,进门时他一把把沈芷搂进怀里亲了下额头,如果不是他请的私房菜厨子还在,贺北安一定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沈芷。
除了沈芷的生日被设为密码,这个家好像并没有沈芷的痕迹,客厅里连她的照片都没有。可又无处不是她的印迹,她想起当年租了房,和贺北安一起去二手市场买家具,她看中一款无限接近墨绿色的沙发,可和经常见的那款墨绿又有所不同,但沈芷最终没买,因为这个颜色和大白墙一点儿都不配,她最终为贺北安选了一款灰色沙发。金美花喜欢染布漆家具,沈芷打小对色彩美学耳濡目染,对时下流行的黑白灰配色敬谢不敏,虽然她衣服大致都是那个颜色,但她觉得色彩浓重一些才符合她对家的认知。
而浓重的色彩需要足够的挑高,否则就会显得压抑。她之前买房子的时候为了地理位置牺牲了对挑高的要求,毕竟从实际生活的角度来说,挨着公园三甲医院和重点学区比挑高要重要得多。她理想中的配色完美在贺北安的家中再现,沈芷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
做私家菜的师傅是从省城过来的,一切都收拾好,贺北安让司机送走了师傅。家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这是贺北安的理想生活,一天忙完了和家人一起吃晚饭,否则日子一天天地好像都在重复,没有尽头。
“我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每天能和你一起吃晚饭,只有这样,才感觉一天没白忙。”贺北安给沈芷盛了一勺蟹黄豆腐,“尝尝,是你喜欢的味道吗?我记得我当初来找你,你非要请我吃这个,当时咱们得排了两个小时的队吧。”
他们好像确实是排了两个小时,可沈芷早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她去那家店,是因为周彦同她推荐那家的蟹黄豆腐有多好,她拒绝了周彦的邀请,却记下了他的建议,在和贺北安去之前她并没去吃过,因为人均还挺贵的,唯一一次和贺北安一起去,她早忘了菜的味道,只记得贺北安给她描画开店的图景。如果不是贺北安提醒她,她还不知道自己记得如此清楚。
沈芷的胃口是被贺北安夹的菜撑起来的,据贺北安的说法,桌上的每道菜都是她爱吃的,并且都能说得出出处。可沈芷对任何一道菜都没到“爱”的程度,除了眼前人,好像没什么引起过她强烈的热情。她却不过贺北安的盛情,每一道菜都狠狠尝了几口。
即使贺北安告诉明天自有阿姨帮忙收拾,今天他给他们放了一天假。沈芷还是坚持亲自把碗筷放进洗碗机。
贺北安去接电话,电话那边告诉贺北安,万老板什么都没说。贺北安说那你们好好伺候他,雪茄柜的雪茄都让万老板片品尝品尝,他自己抽实在是太浪费了。 ↑返回顶部↑
今天贺北安比以往多了些兴致,他拿出了许副总送他的大卫杜夫,亲自用长柄火柴为许久不见的万老板引燃雪茄,他的眼睛盯着火柴的那点儿光亮,等火柴快要燃尽时才丢掉,剪掉雪茄帽,郑重地送到万老板手里。等万老板拿着雪茄的手开始发颤,贺北安才打开抽屉,取出一盒价值个位数的香烟,抽出来塞在嘴里点燃,喷出一口烟雾,火星在两指间闪着,把手上的疤痕映得更加明显。
“世延跟我说这是养了五年的雪茄,我也分辨不出来,想到您以前好像喜欢雪茄,特意请您过来品鉴一下。”
贺北安掸掸烟灰,看着对面的万总笑,十分之谦卑,八年前他还没得势的时候,是敢当众扇万老板耳光的。这话听在万老板耳朵里,拿雪茄的手不禁又抖了一抖。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万老板患上了帕金森。
万老板是被贺北安请来的,八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请他上车,他不得不来。
以前桉城的土石方生意都是万老板底下的,贺北安帮他赶跑了外地来抢地盘的,因此分了小小一杯羹,那时他就看出贺北安是一头狼,早晚要对他取而代之,为以防后患,万老板找人狠狠敲打了贺北安一番,直接把他和他手下的人敲打进了医院。再之后强行被贺北安挤占了一半的土石方市场,没多久,整个市场就都是贺北安的了。他最后输给贺北安,不是因为他技不如人,而是他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是要赚钱的,而贺北安只要赢,钱不钱的倒不重要。贺北安自己赚一百块钱,能分给别人九十五,他如此不按章法,万老板只能愿赌服输。
虽然土石方的生意被人抢去了,但万老板早年积攒的家底儿也够他吃的,这几年他在附近城市开了两家酒店,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如果不是马宇来找他的茬儿,他和贺北安当年结下的梁子也就过去了,他是生意人,不是亡命徒,赚钱才是第一位。当年他找人收拾贺北安那一伙儿人,马宇找上门来,命根子让人给扎坏了。一个注定断子绝孙的男的什么顾忌都没有,马宇这几年就像一条疯狗,前些年得罪过他们的都没落着好。马宇做事一点儿都不讲究,留下了不少把柄,要不是贺北安罩着,早进去了。有前车之鉴在,万老板打算先下手为强,这些年想搞死贺北安的不只他一个,他做得自认秘密,没道理贺北安这么早就知道了。
所以一定是在试探。
等万老板吸完一只雪茄,贺北安又为他点了一只。好像今天请他来没别的目的,就是要品鉴雪茄。
贺北安低头看了下表,掐灭了香烟,抱歉地对万老板说有事要办,为了不怠慢万老板,他一会儿就请其他人继续伺候万老板继续享用。
贺北安说到做到,他一走,马上来了两个人,专门伺候马老板吸食雪茄。
沈芷今天没骑自行车,走着出了电视台。她让贺北安在电视台附近的路口等她,千万别过来。要是被拍到他俩在一起,恐怕这事儿永远也完不了。
来的时候还是夏天,现下早已入秋,秋风送了片叶子到她的头顶。贺北安捡起她头顶的落叶,为她系上安全带,他趁机在她头发上吻了一下。
“沈芷,说来你可能不相信,除了你,我还真没怕过谁。我本来想在电视台门口等你,怕你不高兴,又回到了这儿。”他捏了捏沈芷的脸,笑着说,“你说,我怎么就这么怕你?”
确实有很多人怕沈芷,当年明丰的实习生,大都觉得陈副总比她和善多了。陈副总好像天生有和人打成一片的本事,靠着这股亲和力,即使陈副总不止一次有问题甩锅下属,也不妨碍大部分人觉得他是一个好领导。而她天生缺乏这种亲和力。
可她不觉得贺北安怕她,他可能比谁都了解她的弱点。
她把这当作玩笑,于是也笑了笑。
贺北安没问沈芷喜不喜欢他送的花,也没打听沈芷对沈校长最新采访的看法。这些问题并不需问。贺北安是捏沈芷脸的时候,才惊觉沈芷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没了,其实他早就看到了,也亲过她很多次脸,但有这么鲜明的感受,还是第一次。他并没因此而缩回手,反而用大拇指在她脸颊摁了摁:“今天你可得多吃点儿,我找了厨子特意做了你爱吃的。”
贺北安家的密码是沈芷的阴历生日。
“我当初随手设的,不是记性不好,记不住你生日。”贺北安这样对沈芷解释,进门时他一把把沈芷搂进怀里亲了下额头,如果不是他请的私房菜厨子还在,贺北安一定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沈芷。
除了沈芷的生日被设为密码,这个家好像并没有沈芷的痕迹,客厅里连她的照片都没有。可又无处不是她的印迹,她想起当年租了房,和贺北安一起去二手市场买家具,她看中一款无限接近墨绿色的沙发,可和经常见的那款墨绿又有所不同,但沈芷最终没买,因为这个颜色和大白墙一点儿都不配,她最终为贺北安选了一款灰色沙发。金美花喜欢染布漆家具,沈芷打小对色彩美学耳濡目染,对时下流行的黑白灰配色敬谢不敏,虽然她衣服大致都是那个颜色,但她觉得色彩浓重一些才符合她对家的认知。
而浓重的色彩需要足够的挑高,否则就会显得压抑。她之前买房子的时候为了地理位置牺牲了对挑高的要求,毕竟从实际生活的角度来说,挨着公园三甲医院和重点学区比挑高要重要得多。她理想中的配色完美在贺北安的家中再现,沈芷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
做私家菜的师傅是从省城过来的,一切都收拾好,贺北安让司机送走了师傅。家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这是贺北安的理想生活,一天忙完了和家人一起吃晚饭,否则日子一天天地好像都在重复,没有尽头。
“我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每天能和你一起吃晚饭,只有这样,才感觉一天没白忙。”贺北安给沈芷盛了一勺蟹黄豆腐,“尝尝,是你喜欢的味道吗?我记得我当初来找你,你非要请我吃这个,当时咱们得排了两个小时的队吧。”
他们好像确实是排了两个小时,可沈芷早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她去那家店,是因为周彦同她推荐那家的蟹黄豆腐有多好,她拒绝了周彦的邀请,却记下了他的建议,在和贺北安去之前她并没去吃过,因为人均还挺贵的,唯一一次和贺北安一起去,她早忘了菜的味道,只记得贺北安给她描画开店的图景。如果不是贺北安提醒她,她还不知道自己记得如此清楚。
沈芷的胃口是被贺北安夹的菜撑起来的,据贺北安的说法,桌上的每道菜都是她爱吃的,并且都能说得出出处。可沈芷对任何一道菜都没到“爱”的程度,除了眼前人,好像没什么引起过她强烈的热情。她却不过贺北安的盛情,每一道菜都狠狠尝了几口。
即使贺北安告诉明天自有阿姨帮忙收拾,今天他给他们放了一天假。沈芷还是坚持亲自把碗筷放进洗碗机。
贺北安去接电话,电话那边告诉贺北安,万老板什么都没说。贺北安说那你们好好伺候他,雪茄柜的雪茄都让万老板片品尝品尝,他自己抽实在是太浪费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