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白富美 第214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时间过得可真快,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十年了。
  肖姗翘起嘴角,想起她和赵明山一起坐火车去北京上学的情景,那个时候鹿城还没有飞机场,做绿皮火车去北京需要十几个小时,但他俩总有说不完的话,一点都没觉得累。
  赵明山看一眼妻子,笑着说道,“明海,你哥我当年还真不是一个人去的,是跟你嫂子一起去的。”
  赵明海一愣,大哥这是啥意思?他马上二十岁了,的确这个年龄是可以谈恋爱的,他们学校同学就有谈的,但问题是,他这两年一心扑在学习上,连班里女生的名字都记不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有一个对象呢?
  再说了他们班也没有考到北京的女生。
  赵万东顺着话茬说道,“明海,你看你大哥当年也不是自己去的,你就让你大哥送你去吧。”
  在场的人里,唯有赵明香这个正在谈恋爱的人明白了赵明山的话,这就是□□裸的在炫耀啊,大哥大嫂的感情的确很好,曾经让她很羡慕。
  小时候的羡慕,都是一些表面上的东西,比如大嫂很漂亮,比如大嫂的娘家很厉害,是一般人做梦也不敢高攀的人家。
  直到现在,她也还是羡慕,但羡慕的地方已经不一样了,她羡慕大哥大嫂的感情十年如一地的好,还羡慕他俩彼此心意相通旗鼓相当。
  她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是有点在意耿天胜没文化的,本来这事儿她是不重视的,但两个人接触的时间越长,这种差异就越来越明显了。
  她嘴馋爱吃,他也是一样,她无论是做人还是服装设计上,都喜欢与众不同,耿天胜也是如此。
  她很漂亮他也很帅,在最好的年龄遇上,好比干柴烈火一遇则焚,两个人的感情当然还是很好的,只是有时候,次数也不太多,她说的话耿天胜竟然听不懂。
  也并不是什么高深的话,她上学的时候成绩也不是顶拔尖的,读得大学也不算太好,她说的不过是常用的成语,或者服装设计上的一些想法,一般人按说应该能听懂啊,但耿天胜就是听不懂。
  有时候真的让人听扫兴的。
  但耿天胜除了这一点之外,样样都好。
  大哥大嫂就不一样了,人家一个清华一个北大,语言沟通上绝对不会有问题。
  赵明香看了看大哥,又看了看大嫂,实在忍不住,酸溜溜的说道,“大哥,你的运气可真好,我要是能早早碰到大嫂这样的对象就好了!”
  徐凤兰从厨房走过来,恰好听到了她这句话,瞪着眼说道,“你是个大姑娘,瞎说什么呢?”
  赵明香无奈的笑了笑,说道,“妈,你想什么呢,我只是打个比方,是说像大嫂条件这么好的男生!”
  肖姗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徐凤兰赶紧改口道,“你大嫂是挺好的,不过你也要学会知足啊,我看小耿就挺好的,成天开车接你送你,还帮着买材料,小伙子长得挺精神,家里条件也好,这样的好对象,要不是你大嫂介绍,你也找不到!”
  赵明香说道,“妈!我说对小耿不满意了吗?都说丈母娘护女婿,小耿还不是你的女婿呢,你这就护上了?”
  徐凤兰被女儿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斥责道,“一天到晚懒得不行,明香,跟我去厨房帮忙!”
  赵明香不想去,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连衣裙说道,“妈,这衣服很贵的,弄脏了都不好洗!”
  徐凤兰又瞪了她一眼,正要转身回厨房,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赵明海站起来了,说道,“妈,我去帮你!”
  徐凤兰说道,“不用你,你歇着吧。”
  赵明海还没有说话,赵明香不高兴了,说道,“妈,爸偏心就算了,你怎么也偏心啊,你专门过来叫我帮忙,明海主动去你都不让?”
  徐凤兰的确偏心,她现在最喜欢的是老大两口子,最讨厌的是老二一家子,在明海和明香之间,很明显喜欢的是明香,这丫头虽然嘴巴毒,但总体还是很孝顺的,以前没毕业的时候,时不时的从上海往家里寄东西,还经常送给她新衣服,但她叫明香干活儿,并不是偏心,而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她的潜意识里,家务活儿肯定还是要女的干,当然了,像肖姗那样,专门请保姆干家务也不是不可以,但人家是司令家的小姐,明香不一样啊,明香即便以后嫁到有钱的耿家,未来的婆婆她可是悄悄打听过了,年轻的时候是很厉害很要强的一个女人呢。
  这样的婆婆必然挑剔,明香现在实在是太懒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