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明珠(作者:春温一笑) 第102节(1 / 4)
寻常人家的婆婆,年轻时候是受气小媳妇, 多年媳妇熬成婆, 年轻时候自己受的苦, 要报复到儿媳妇身上。四太太从没受过婆婆的刁难,就不会有这种心思。
“暥儿的妻子, 越能干越好。”四太太是这么跟亲友们说的。
李慧语颇为动心,“微儿言之有理。我是应该把妹妹带在身边。”
看紧了,管好了,不许陈氏使坏把李慧艳拐走。
明探微察言观行,推测李慧艳是从小被姐姐保护得太好了,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担心不能像姐姐一样嫁得这么好,将来嫁到普通人家,过这个时代很普遍的、年轻媳妇的苦日子,所以干脆不走寻常路,进王府算了。
如果藤王是个好相处的王爷,能保护得了李慧艳,那李慧艳就可以藤王府过上既富贵又悠闲的生活了,比嫁到普通人家,要起早贪黑的管家理事、服侍公婆丈夫要省事的多。
这怎么可能呢?就算藤王是个非常好的人,就算藤王很喜欢李慧艳,很愿意保护她,藤王府也有各处各样的争斗啊。
像个孩子似的一直被保护、一辈子被保护,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李慧艳就是被陈氏别有用心的给忽悠了。
“这个妹妹,我以后要管得严一点了。”李慧语下了决心。
“也不要一下了变得太过严厉,孩子会受不了的。”明探微好心规劝。
李慧语失笑,“微儿,怎么听你这话意,你已经是大人,艳儿还是个孩子?你和艳儿年龄差不多啊。”
明探微嘻嘻笑。
她外表是和李慧艳年龄差不多,心理年龄可不一样呢。
“王府娇女,就是不一样。”李慧语不无羡慕。
忠王孟归尘十年前才回到孟家,才回来的时候,孟家上上下下,不服气他的人很多,他以雷霆手段,震慑了孟氏族人,以及铜城文武官员。
对外重拳出击,对内却温柔体贴,王妃、王女,地位超然。
孟归尘看重明探微,孟氏族人就不敢怠慢王女。
相比较而言,李慧语就没有这样的待遇。虽然李威疼爱女儿,但兴安伯昏聩,陈氏狡诈,没少给李慧语找事。
李慧语从小到大,都要跟兴安伯府那些人斗智斗勇。
李慧语当然是羡慕明探微的,不过她也知道,不是人人都能有明探微这样的好福气。
时候不早,明老太太、四太太等人要回家了。
孟诺眼泪汪汪的搂着明翠微不撒手。
众人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回回都这样。”
就隔着两条街,隔几天就见次面,两个小娃娃回回分开,都要掉几粒金豆子。
好容易哄得两个小娃娃分开了,她俩还叽哩咕噜的说着话,好像在殷勤道别。
情深意重的翠翠和诺诺。
明探微骑了她的宝马,带了一队护卫,送阿婆舅母等人回家。她的马是纯白色的,马毛像缎子似的,非常漂亮。
马跑起来非常快,比兔子还快,明探微就叫牠白兔了。
骑着白兔马的明探微,英姿飒爽。 ↑返回顶部↑
“暥儿的妻子, 越能干越好。”四太太是这么跟亲友们说的。
李慧语颇为动心,“微儿言之有理。我是应该把妹妹带在身边。”
看紧了,管好了,不许陈氏使坏把李慧艳拐走。
明探微察言观行,推测李慧艳是从小被姐姐保护得太好了,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担心不能像姐姐一样嫁得这么好,将来嫁到普通人家,过这个时代很普遍的、年轻媳妇的苦日子,所以干脆不走寻常路,进王府算了。
如果藤王是个好相处的王爷,能保护得了李慧艳,那李慧艳就可以藤王府过上既富贵又悠闲的生活了,比嫁到普通人家,要起早贪黑的管家理事、服侍公婆丈夫要省事的多。
这怎么可能呢?就算藤王是个非常好的人,就算藤王很喜欢李慧艳,很愿意保护她,藤王府也有各处各样的争斗啊。
像个孩子似的一直被保护、一辈子被保护,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李慧艳就是被陈氏别有用心的给忽悠了。
“这个妹妹,我以后要管得严一点了。”李慧语下了决心。
“也不要一下了变得太过严厉,孩子会受不了的。”明探微好心规劝。
李慧语失笑,“微儿,怎么听你这话意,你已经是大人,艳儿还是个孩子?你和艳儿年龄差不多啊。”
明探微嘻嘻笑。
她外表是和李慧艳年龄差不多,心理年龄可不一样呢。
“王府娇女,就是不一样。”李慧语不无羡慕。
忠王孟归尘十年前才回到孟家,才回来的时候,孟家上上下下,不服气他的人很多,他以雷霆手段,震慑了孟氏族人,以及铜城文武官员。
对外重拳出击,对内却温柔体贴,王妃、王女,地位超然。
孟归尘看重明探微,孟氏族人就不敢怠慢王女。
相比较而言,李慧语就没有这样的待遇。虽然李威疼爱女儿,但兴安伯昏聩,陈氏狡诈,没少给李慧语找事。
李慧语从小到大,都要跟兴安伯府那些人斗智斗勇。
李慧语当然是羡慕明探微的,不过她也知道,不是人人都能有明探微这样的好福气。
时候不早,明老太太、四太太等人要回家了。
孟诺眼泪汪汪的搂着明翠微不撒手。
众人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回回都这样。”
就隔着两条街,隔几天就见次面,两个小娃娃回回分开,都要掉几粒金豆子。
好容易哄得两个小娃娃分开了,她俩还叽哩咕噜的说着话,好像在殷勤道别。
情深意重的翠翠和诺诺。
明探微骑了她的宝马,带了一队护卫,送阿婆舅母等人回家。她的马是纯白色的,马毛像缎子似的,非常漂亮。
马跑起来非常快,比兔子还快,明探微就叫牠白兔了。
骑着白兔马的明探微,英姿飒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