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小镇来种田_分卷阅读_4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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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戎注意到便不让他摘了:“你去歇着,剩下的让我来。”
  周余蹲坐的也不怎么舒服,没有推诿,自觉地去烧中午饭了。
  吃完饭周余就着灶眼里的火挑了一小篮子生嫩的生花生用水煮熟了。比起生花生的脆嫩,水煮熟的花生更为的糯香,由于周余在水里洒了一把盐的缘故,吃起来又有一点咸味。
  段戎倒是很喜欢熟花生的味道,一颗接一颗的吃了很多。
  这个时代没什么零嘴,系统里的零嘴又不好拿出来,周余就只好把这个当零嘴给段小羽他们送过去。
  在回来的路上,周余经过田间的时候,忽然闻到一股很香的味道,是一种天然的水果香,而且比大多数的水果都要香。
  周余对这味道并不陌生,而且也很喜欢,眼睛登时就亮了。
  是他很喜欢吃的地枇杷熟了。
  第32章
  早上吃过饭, 趁着太阳还不算太热,周余拎着篮子,扛着小号锄头, 身后跟着一队狗狗, 兴致勃勃地去翻地枇杷了。
  之所以叫地枇杷, 是因为这东西长在地上,尤其喜欢长在路边, 个头只有手指头大小,头顶被密实的叶子和根部盖住,得仔细翻找才能有收获。
  周余没让段戎跟着来, 一个人带着大哥他们熟门熟路地找了半个多时辰,成功摘得小半篮子红色的果实。
  正在院子里晒花生的段戎见他刚出去没多久就回来了,有些惊讶:“这么快?”
  周余嗯了一声:“我每年都去摘, 对它们的位置很熟悉。”
  所以在段戎提出要一起去时,他才没答应,他自己一个人, 反而可以速战速决。
  段戎看了看篮子里的东西, 香味的确十分浓重:“这就是地枇杷?”
  他从未见过这东西,听少年说是长在山野田边路边, 很难找。
  “没错, 它就是地枇杷。”
  这玩意儿是他还在孤儿院里时被院长带着去找过几次,小时候他们没条件吃糖,院长偶尔会带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摘一些野果来解馋。
  地枇杷是周余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 记忆深刻。
  他取出一个剥掉外面那层皮,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肉,中间还有一圈细密的黄色小颗粒,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
  他把剥好的果肉递过去:“尝尝。”
  段戎晒花生手上沾了水还没去洗,低头直接张嘴咬住少年手里的果肉。
  “很香甜。”他如实说。
  “对吧?我很喜欢吃这个~”周余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颗,“一会儿送两碗去给小羽他们尝尝。”
  自从狼爹和狼崽子他们住在小院里后,小姑娘也不过来玩了,对狼的恐惧大过了对金毛的喜爱。
  帅哥以为是自己魅力减小,还忧郁了小半天。作为一只爱美又骄傲的金毛,帅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潇洒迷住,眼睛围着它转的。
  她不来,周余就只好经常去找她了。
  地枇杷个头小,两碗份量已经不少,是他篮子里一半多的量。
  他对段斐和段小羽,可以说还有无人谷里的其他人,周余都不曾对他们小气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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