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哈哈与不高兴_分卷阅读_42(1 / 2)
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梁晋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无声息地站在了麦奇的身后。
眼前的人身高还不及他的下巴,浑身散发着青春无敌的少年气息。
难怪到了他们这个岁数总感叹:年轻真好。嗅着麦奇的发香,梁晋心想,自己要是晚出生几年,那该有多好。
……
麦奇往咕咕冒泡的大骨汤里扔了一把枸杞,接着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菜谱,发现还要配上红枣才能发挥出补气养血的功效,便打算去冰箱里拿几颗红枣。
他刚转过身,就撞上了一堵人墙,吓得他一个激灵,险些把“墙”给掀了。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一看是梁晋,麦奇吁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不吭声啊?”
“我进来很久了,在你身后站了半天,你也没察觉出来,迟钝得像只猪一样,被人拖去卖了都反应不过来。”梁晋说话不动听,脸上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我做事向来都是专心致志的好不好!”麦奇越过他,朝冰箱走去。
“你在做什么?”梁晋边问边看向灶台上的砂锅。
“大骨炖藕。”
浓酽的汤汁正在锅里翻滚,热气汩汩而出,飘散在空气中,留下诱人的香味。
“你不是说你不会做饭吗?我觉得你做的很不错啊。就凭这锅汤的颜色,打满分都没问题。你看小黄都闻着香味寻过来了,还老老实实地守在这里,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梁晋夸起人来毫不吝啬,平时他十指不沾阳春水,连一颗蒜瓣都没剥过,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会做饭的人是相当服气的。如果这顿饭换成他来做,估计他只能一筹莫展地望着食材叹气了。
可麦奇对自己的厨艺没多大信心,“我按照菜谱做的,你最好别抱太大的期望,我真的是第一次下厨,能弄熟就该烧高香了,至于味道我可不敢保证。”
麦奇说的全是大实话,平时在家里煮煮面条或着炒一碗鸡蛋饭虽然不在话下,但他也就这么点能耐了。
照理说,身为大哥,为了照顾一家子的生活,他应该要学会烧饭做菜。可小妹麦诗昱说,他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围着锅碗瓢盆转来转去,而麦诗昱没事就喜欢在厨房里捣鼓各种美食,家里做饭的重任便落在了她的身上。麦奇正好乐得清闲,有时候麦诗昱忙不过来,他也会帮忙打打下手,比如洗洗菜啊、切切葱什么的,都是一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活儿。不过话又说回来,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麦诗昱做饭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看着,看多了自然心里有数,轮到自己动手时不至于束手无策,更不会犯“糖盐不分”这样的低级错误。
把三颗大枣放进汤里,麦奇又担心量太少作用不大,于是又扔了五颗。
梁晋在旁边问:“既然是大骨炖藕,为什么没看到藕呢?”
“菜谱上说煮一会儿再放藕。”麦奇解释道,继而把泡在水池里的藕捞了出来,咔咔咔切成四五段,最后将藕一股脑地倒进了砂锅里。
梁晋惊讶道:“藕还没削皮!”
啊,糟糕!完全忘了这一茬!
麦奇暗骂自己太马虎,却装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说道:“其实不削皮也没关系,洗干净了就行,许多蔬菜的皮和叶子比它的果实和根茎更有营养,去皮只是为了口感和美观,跟苹果连皮吃是同样的道理。”
“哦!”梁晋真是长见识了,再看麦奇时,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喜爱之情。
自己的心上人居然这么有本事?
不仅会做饭,懂得又多……
真好。
这个发现,让梁晋感到无比自豪。
他想炫耀,想嘚瑟,想把麦奇介绍给全世界认识。
情不自禁地掏出手机,梁晋给大骨藕汤拍了一张美美的照片,然后打开微博,将照片发了出去。 ↑返回顶部↑
眼前的人身高还不及他的下巴,浑身散发着青春无敌的少年气息。
难怪到了他们这个岁数总感叹:年轻真好。嗅着麦奇的发香,梁晋心想,自己要是晚出生几年,那该有多好。
……
麦奇往咕咕冒泡的大骨汤里扔了一把枸杞,接着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菜谱,发现还要配上红枣才能发挥出补气养血的功效,便打算去冰箱里拿几颗红枣。
他刚转过身,就撞上了一堵人墙,吓得他一个激灵,险些把“墙”给掀了。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一看是梁晋,麦奇吁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不吭声啊?”
“我进来很久了,在你身后站了半天,你也没察觉出来,迟钝得像只猪一样,被人拖去卖了都反应不过来。”梁晋说话不动听,脸上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我做事向来都是专心致志的好不好!”麦奇越过他,朝冰箱走去。
“你在做什么?”梁晋边问边看向灶台上的砂锅。
“大骨炖藕。”
浓酽的汤汁正在锅里翻滚,热气汩汩而出,飘散在空气中,留下诱人的香味。
“你不是说你不会做饭吗?我觉得你做的很不错啊。就凭这锅汤的颜色,打满分都没问题。你看小黄都闻着香味寻过来了,还老老实实地守在这里,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梁晋夸起人来毫不吝啬,平时他十指不沾阳春水,连一颗蒜瓣都没剥过,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会做饭的人是相当服气的。如果这顿饭换成他来做,估计他只能一筹莫展地望着食材叹气了。
可麦奇对自己的厨艺没多大信心,“我按照菜谱做的,你最好别抱太大的期望,我真的是第一次下厨,能弄熟就该烧高香了,至于味道我可不敢保证。”
麦奇说的全是大实话,平时在家里煮煮面条或着炒一碗鸡蛋饭虽然不在话下,但他也就这么点能耐了。
照理说,身为大哥,为了照顾一家子的生活,他应该要学会烧饭做菜。可小妹麦诗昱说,他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围着锅碗瓢盆转来转去,而麦诗昱没事就喜欢在厨房里捣鼓各种美食,家里做饭的重任便落在了她的身上。麦奇正好乐得清闲,有时候麦诗昱忙不过来,他也会帮忙打打下手,比如洗洗菜啊、切切葱什么的,都是一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活儿。不过话又说回来,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麦诗昱做饭的时候,他经常在一旁看着,看多了自然心里有数,轮到自己动手时不至于束手无策,更不会犯“糖盐不分”这样的低级错误。
把三颗大枣放进汤里,麦奇又担心量太少作用不大,于是又扔了五颗。
梁晋在旁边问:“既然是大骨炖藕,为什么没看到藕呢?”
“菜谱上说煮一会儿再放藕。”麦奇解释道,继而把泡在水池里的藕捞了出来,咔咔咔切成四五段,最后将藕一股脑地倒进了砂锅里。
梁晋惊讶道:“藕还没削皮!”
啊,糟糕!完全忘了这一茬!
麦奇暗骂自己太马虎,却装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说道:“其实不削皮也没关系,洗干净了就行,许多蔬菜的皮和叶子比它的果实和根茎更有营养,去皮只是为了口感和美观,跟苹果连皮吃是同样的道理。”
“哦!”梁晋真是长见识了,再看麦奇时,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喜爱之情。
自己的心上人居然这么有本事?
不仅会做饭,懂得又多……
真好。
这个发现,让梁晋感到无比自豪。
他想炫耀,想嘚瑟,想把麦奇介绍给全世界认识。
情不自禁地掏出手机,梁晋给大骨藕汤拍了一张美美的照片,然后打开微博,将照片发了出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