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哈哈与不高兴_分卷阅读_5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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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被开除了,上哪儿去演戏?”白子羿翻白眼,与眼皮上的深褐色眼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别大惊小怪的,我平常就是这种装扮。”
  麦奇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作恍然大悟状,“原来你是朋克羿啊……”
  有人说,所谓的朋克,就是欧美那边的非主流。麦奇则认为“非主流”从来都不是一个贬义词。它和当下许多流行元素一样,照样可以创造出艺术性的视觉美感和一些富有积极意义的东西。
  白子羿人美,所以不管他装扮成什么样子,他都是美美的。
  哪怕他画着夸张的眼线,涂着黑色的口红,仿佛中了病毒一般,随时都能黑化过去,他依然美出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重口味妆容一般人真驾驭不了,也只有白子羿这种顶级神颜才敢尝试。
  麦奇毫不吝啬地赞美,“你弄成这样,还挺漂亮的,就是第一眼看上去有点吓人。”
  白子羿拿起茶壶给他倒水,“那你喝口水压压惊。”
  麦奇好似发现了新大陆般叫道,“哇,你的指甲也是黑色的!”
  白子羿得意地扬眉,“怎么样?很好看吧?”
  话落,只听麦奇又道:“好像丧尸哦。”
  白子羿嘴角一抽,“滚!”
  第30章
  白子羿对朋克的喜爱,远不是化一个暗黑系的妆容就能概括的。麦奇向他请教了一些关于朋克方面的专业性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
  谁的青春不叛逆?每个人都有过迷茫、叛逆的时期,白子羿也不例外,而他年少时的叛逆行为,主要表现在对朋克近乎偏执的热爱上面。
  他打扮怪异,钟爱铆钉皮衣,在身上纹骷髅,给鼻子穿洞挂环,喜欢听重金属,似乎非要把自己弄得大家都避而远之他才会满意。
  他曾经和几个志同道合者组建了一支乐队,唱着正常人完全听不懂的朋克摇滚,他们用歌声向世界抗议,抗议一切不公平的事情,甚至准备放弃学业,一心将乐队发扬光大,最好能冲出亚洲,迈向国际。
  白妈妈得知这群熊孩子的伟大梦想后,一点鼓励支持都没有,反而张嘴就是一顿埋汰。
  一个个搞得像个收破烂的似的,还好意思跑去国际舞台上丢人显眼?
  先不说远了,有本事把胡同里的那群老大妈老大爷给征服了,然后再来谈梦想和未来。如果连身边的人都说服不了,凭什么冲出亚洲摆平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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