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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原因,只因为,他是江一途啊。
  是她年少时代,一心嚮往的人啊。
  他的出现几乎定义了她对喜欢这个词的理解,落落大方,不蛮横无理,那么优秀,那么不平凡,那样的独一无二。
  不仅如此,摆脱了年少迷惘,这些年,他更茁壮,更雄伟,在肉眼无法追溯的时间里,成了寂静闃黑的分岔道路上,可以摆正路途的明亮指标。
  看得多,学得广,根本不是他的累赘,而是无往不利的优势,四周好可怕,未知且让人不安,可是有他在的地方,轻而易举让她忽略周边的漆黑,不论吵杂喧嚣,还是怀疑愧疚,都能被他一点一滴抚平。
  目的地这么清晰,这么明确。
  好想走过去,好想跟上前。
  好想就这样,成为一个跟他一样温柔优秀的人。
  汪能江喜欢过这个男孩子。
  曾为他自暴自弃,曾为他妄自菲薄,更曾为他励精图治。
  好多年过去,当她把这些当作少不更事,不再芥蒂、不再伤感,与过去的自己冰释前嫌,坦然地走向下一个阶段,继续为人生殫精竭虑之际,却没想过,这种情感,这么轻易就席捲而来。
  太单纯了,也太快了,简直像个从来不知长大为何物的死屁孩!
  她猛地退开椅子站了起来。
  「我──」
  本想说点什么,可是江一途看着她。
  不焦不躁,似有无限耐心。
  他故意扬起眉,带着点挑衅,「放弃吗?」
  汪能江拿起杯子猛烈地灌了一口。
  润过喉后,大声回应。
  像是道打在石碑上的宣言。
  「如果放弃得了的话,我早就这么做了啊!」
  「但只要想到,从此以后,再不相关,只会更痛苦啊!」
  得到预料中的答案的江一途,眉目全是温柔。
  但凡掛上梦想二字的,就只能一腔孤勇。
  随随便便就能做到,还称得上什么梦想。
  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她在他记忆中,一直有着他所艷羡的执着。
  眼前的人,早就有觉悟了。
  只是她从来,在自我肯定这部分,都有点得过且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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