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公里 16(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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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汉社长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我们随便看看,听他说目前整个社团只有四个人,加上我跟峰哥,就有六个人,跟其他社团比起来,人也许是最少的,但是社办面积却是所有社团当中最大的。
  「请问一下,为什么社办会这么大间﹖」我终于耐不住心中的疑惑。
  「看到那个了吗?」在旁边玩手机的另个人站了起来,指着墙角的接缝要我看,仔细一看才发觉居然有施工过的痕跡,正确来说是,有本来墙壁的痕跡。
  「本来我们社团就跟其他一样,后来因为隔壁有间空教室,为了方便以后作业,我们便叫人把两间教室中间的隔墙打掉。」
  「……」
  后来我才知道玩手机的那个人叫做车神,据说是因为很喜欢玩赛车游戏,而且其技术已练至炉火纯青到达神人的地步,另一个趴在桌上睡觉的是阿杰,社长的同班同学,在旁边弹吉他的则是阿伟,当初的创社元老。
  就在我们入社之后隔天,峰哥就退社了,速度之快让我望尘莫及,到最后坚守堡垒的只剩下我1个,其实我也很想离开,因为对于一个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人的社团,说真的,真的会让人匱乏无力,不过之所以会让我留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峰哥说他理想的是一个舞台,类似乐团或者有爆发力的那种,对他来说,那不是他该嚮往,也不是应该追寻的,虽然他不知道他自己要的是什么,但他很清楚那地方并不属于他。
  他真正属于的是,竞技啦啦队社。
  一直到我看见他穿着运动服在啦啦队社练习时,我才惶然大悟,他之所以加入啦啦队社的原因是……
  「这个社团需要我,我不去不行。」他给了我这样一句话。
  「……」
  跟一般啦啦队不一样的是,竞技啦啦队多了好几个高难度动作,像是拋人,空翻之类的,当然被拋的不会是他,以他遗传到他老爸魁武的体格看来,要拋他的人如果没有抱持着手断掉的打算,那么就是要有相当的觉悟。
  和吉他社比起来,他的啦啦队社就真的很有规模,人数不说,光是男女比例就彻底赢了。
  全社加起来共三十人,其中女生就佔了十一个,所有女生一字排开,都算的上是正妹,而且重点是都还没死会。
  就在他入社之后没多久,他就跟所有女生都混熟了,而其中一个不用混就很熟的是,他的老朋友。
  「小郁。」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得知小郁在啦啦队的事情,唯一可以确定的,他这次似乎是玩真的,因为他连衣服都买好了,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往啦啦队跑,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之外就很少看见他了,但要找他还满容易的,只要到他们社办去,就一定能找到他。
  在竞技啦啦队中,信赖很重要,尤其是在拋人与被拋之间,拋人者必须心无旁鶩的保护被拋者;被拋者则要完全信赖拋人者的感觉,这当中只要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行,那动作就无法完成了。
  我把峰哥加入竞技啦啦队社的事情告诉阿政,他是整个笑到不行,因为我还附了一张峰哥穿着啦啦队服的样子,其他人穿起来都很正常,就只有他不管怎样看就是会怪怪的,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故意的。
  他一直很嚮往漫画北斗神拳当中拳四郎的样子,穿着小到不行的紧身衣,只要随便出力,感觉肌肉就会把衣服爆开一样,因为除了竞技啦啦队社之外,他还迷上了另一个兴趣,就是健身。
  阿政说台大是一个凡人所想像不到的地方,对他来说,他就是凡人,即使他以前在高中经常考上全校前十,但在台大中,他只是一个比平凡更加平凡的普通人,如果他是比平凡更加平凡的普通人,那我跟峰哥可能就是比普通更加普通的超级普通人。
  我曾经想过,如果当初峰哥跟阿政去念台大的话,现在会变怎样,也许他跟阿政一样是凡人,又或者他们当中会有人变成比凡人更加厉害的人,那我呢?
  中山电机并不是我真正喜欢的,但我又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如果可以在选填一次志愿的话,我想我可能还是会填电机吧。对此,峰哥总是说我这一生只有锁螺丝的命,其实后来想想,如果锁螺丝可以锁一辈子,而且锁到衣食无虞的话,感觉应该也是满不错的。
  是阿,如果可以锁一辈子的话,应该也是满不错的。
  我不知道我和峰哥以及阿政之间谁的选择才是对的,谁能保证台大出来的阿政就会比较好,还是中山出来的我们会比较差,但我在清楚不过的是,我们已经无法回头了。
  「其实你可以选重考的。」峰哥说。
  「那如果好死不死又考上中山呢?」
  「这样很好,你可以当我学弟,我又可以照顾你。」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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