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厨神老祖穿到现代[美食] 第26节(2 / 4)
郑文锦松了口气,这么多人的视线一起看过来还是挺有压迫感的,这碗汤闻着挺香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用勺子轻轻搅动一下,漂亮的猪肚若隐若现,因为他刚回国,陈外婆特意给他装了只鸡腿,鼻尖微动,郑文锦试探地喝了一口汤,鲜、香、醇还有一点胡椒的辣味在口中爆发,下肚暖融融的。
郑文锦眼睛一亮,加快了速度,小表弟偷瞄他一眼,失望地收回视线,还以为文锦表哥接受不了内脏呢,可惜。
鸡腿已经炖到酥烂,外表还很完整,用筷子轻轻一拨就脱骨了,肉软嫩不柴,吃起来还带着股胡椒的香味,郑文锦啃到最后连骨头也不放过,咬碎吸干才吐掉。
吃到上头,以往不敢下口的内脏类很自然就往嘴里送,猪肚鸡选用的猪肚边边角角全都切掉,留下口感最好的部分,吃不出丝毫异味,郑文锦边吃边想着原来内脏是这种味道,有点脆,似肉非肉,略带嚼劲,越吃越香。
可惜人多,一人只能分一碗,猪肚也就四五个,好在汤里还加了娃娃菜和粉丝,娃娃菜已经变得微微透明,吸满了汤汁,菜叶白色的部分更好吃,汤里的精华全在里面,用白菜的清甜融合在一起,绝了。
一碗猪肚鸡下肚,郑文锦微微发汗,浑身舒服,暖洋洋的,倒时差的难受瞬间清空,原本还不理解他奶奶干嘛非要带他过来,不让他睡觉,现在他明白了,姜还是老的辣啊!
“九味师父就是厉害,这猪肚鸡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了。”陈外婆舒服地叹一口气,这话引得众人赞同。
“谁说陈霄以后只能当个富二代了,拜了这么厉害的师父,以后造化大着呢!”
“对对,陈霄,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师父啊,好好练。”
“你进步还是很大的,拍黄瓜已经做得不错了!”舅奶奶非常不走心地夸道。
陈霄尴尬地扯扯嘴角,闷头喝汤,他也很无奈,连桑九味都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刀工什么都练得不错,可只要一做菜,味道就很离谱,现在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做的东西已经没毒了,就是难吃。
“快夹菜,都吃完了。”陈霄转移注意力,用手肘碰了碰郑文锦,提醒他。
桌上还有几笼羊肉烧麦,郑文锦没经验,刚才沉迷喝汤,现在只剩下一个烧麦了,赶紧夹走,烧麦刚才热了一下,现在还冒蒸汽,烧麦皮是九味楼自己做的,捏了很漂亮的花边褶,内馅鼓鼓的。
这是大葱羊肉烧麦,郑文锦也不喜欢吃大葱,不过他觉得自己可以克服,非常干脆地咬下去,果然,葱味很浓,但一点也不讨厌,不会让他觉得恶心,羊肉一点腥膻味都没有,反而有股淡淡的奶香,一定是非常新鲜的内蒙羊。
“这烧麦我都想一个月了,一直订不上位子真是气死人了,听说再过一段时间就不卖了,要等明年的羊羔。”舅妈边吃边说,很是郁闷,引起众人共鸣。
九味楼的菜单更新太快了,好多菜都是应季的,另外桑九味还经常上新菜,新菜限时又限量,往往客人刚听见风声可能菜就下架了,让人欲罢不能,必须时刻盯着九味楼的动向。
陈霄带回来地还有一颗颗的小肉饼,油炸后表皮酥脆,馅料汁水丰富,吃的时候要很小心,郑文锦第一次吃,差点被烫,小口小口地吸溜汤汁,边吃边听家人们对九味楼的经验之谈,心里突然涌起一个想法,要不他还是别回英国了,申请大四也在国内读,到时候去领个毕业证?
没吃过就算了,吃过这么好吃的,让他再去吃仰望星空派,他受不了啊!郑文锦眼含热泪,决定等下就和爸妈说。
“陈霄,这个腌萝卜等会儿给我带一瓶回去吧,我瓶子都带来了。”二姑妈看到旁边的大坛子突然想起来,兴冲冲道。
这话提醒了众人,纷纷拿出自己带来的瓶瓶罐罐,“我也要一点儿,这个早餐吃太好了”“没胃口的时候吃这个舒服”“霄霄,下回带点那个腌茄子,那个也好吃。”“对对对,茄子好吃,还有腌梨,你师父怎么一次不多做点,不够吃啊!店里老断货”
九味楼的小菜也是一绝,桑九味经常突发奇想腌点东西,除了萝卜等徒弟们常年练刀工会消耗的食材,其他腌菜都不一定卖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再腌,叫客人们又爱又恨。
陈霄无奈解释道:“我师父只是腌着给店里用用、自己吃的,已经腌够多了,再腌多少都不够卖的,就要开咸菜厂了。”
“诶!开厂好啊,你问问你师父有没有开厂的想法,我可以帮忙啊!”二姑妈眼前一亮,这是个好主意。
众人纷纷赞同,陈霄只能先同意回去问问,才被放过,不过那坛腌萝卜被瓜分干净,只剩下一小罐给他。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陈霄去问桑九味,顺便留下丰厚的红包,陈霄美滋滋地都收起来,准备和师父一人一半!
第三十四章 首都来人
“咸菜厂?”桑九味边思考状一边接过徒弟孝敬的红包, 之前合作的酒厂第一批酒就快酿成了,夏家除了一开始问了几次,之后就没怎么让她费心, 只是每隔一段时间会报告一下酒的情况, 属于很好的合作伙伴。
至于咸菜厂,桑九味倒不是很感兴趣,这个腌起来很方便, 店里也够用, 应该不用开厂吧。
其他人要是知道桑九味的想法估计会集体抗议, 够用?来五次有四次买不到,你管这叫够用?! ↑返回顶部↑
用勺子轻轻搅动一下,漂亮的猪肚若隐若现,因为他刚回国,陈外婆特意给他装了只鸡腿,鼻尖微动,郑文锦试探地喝了一口汤,鲜、香、醇还有一点胡椒的辣味在口中爆发,下肚暖融融的。
郑文锦眼睛一亮,加快了速度,小表弟偷瞄他一眼,失望地收回视线,还以为文锦表哥接受不了内脏呢,可惜。
鸡腿已经炖到酥烂,外表还很完整,用筷子轻轻一拨就脱骨了,肉软嫩不柴,吃起来还带着股胡椒的香味,郑文锦啃到最后连骨头也不放过,咬碎吸干才吐掉。
吃到上头,以往不敢下口的内脏类很自然就往嘴里送,猪肚鸡选用的猪肚边边角角全都切掉,留下口感最好的部分,吃不出丝毫异味,郑文锦边吃边想着原来内脏是这种味道,有点脆,似肉非肉,略带嚼劲,越吃越香。
可惜人多,一人只能分一碗,猪肚也就四五个,好在汤里还加了娃娃菜和粉丝,娃娃菜已经变得微微透明,吸满了汤汁,菜叶白色的部分更好吃,汤里的精华全在里面,用白菜的清甜融合在一起,绝了。
一碗猪肚鸡下肚,郑文锦微微发汗,浑身舒服,暖洋洋的,倒时差的难受瞬间清空,原本还不理解他奶奶干嘛非要带他过来,不让他睡觉,现在他明白了,姜还是老的辣啊!
“九味师父就是厉害,这猪肚鸡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了。”陈外婆舒服地叹一口气,这话引得众人赞同。
“谁说陈霄以后只能当个富二代了,拜了这么厉害的师父,以后造化大着呢!”
“对对,陈霄,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师父啊,好好练。”
“你进步还是很大的,拍黄瓜已经做得不错了!”舅奶奶非常不走心地夸道。
陈霄尴尬地扯扯嘴角,闷头喝汤,他也很无奈,连桑九味都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刀工什么都练得不错,可只要一做菜,味道就很离谱,现在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做的东西已经没毒了,就是难吃。
“快夹菜,都吃完了。”陈霄转移注意力,用手肘碰了碰郑文锦,提醒他。
桌上还有几笼羊肉烧麦,郑文锦没经验,刚才沉迷喝汤,现在只剩下一个烧麦了,赶紧夹走,烧麦刚才热了一下,现在还冒蒸汽,烧麦皮是九味楼自己做的,捏了很漂亮的花边褶,内馅鼓鼓的。
这是大葱羊肉烧麦,郑文锦也不喜欢吃大葱,不过他觉得自己可以克服,非常干脆地咬下去,果然,葱味很浓,但一点也不讨厌,不会让他觉得恶心,羊肉一点腥膻味都没有,反而有股淡淡的奶香,一定是非常新鲜的内蒙羊。
“这烧麦我都想一个月了,一直订不上位子真是气死人了,听说再过一段时间就不卖了,要等明年的羊羔。”舅妈边吃边说,很是郁闷,引起众人共鸣。
九味楼的菜单更新太快了,好多菜都是应季的,另外桑九味还经常上新菜,新菜限时又限量,往往客人刚听见风声可能菜就下架了,让人欲罢不能,必须时刻盯着九味楼的动向。
陈霄带回来地还有一颗颗的小肉饼,油炸后表皮酥脆,馅料汁水丰富,吃的时候要很小心,郑文锦第一次吃,差点被烫,小口小口地吸溜汤汁,边吃边听家人们对九味楼的经验之谈,心里突然涌起一个想法,要不他还是别回英国了,申请大四也在国内读,到时候去领个毕业证?
没吃过就算了,吃过这么好吃的,让他再去吃仰望星空派,他受不了啊!郑文锦眼含热泪,决定等下就和爸妈说。
“陈霄,这个腌萝卜等会儿给我带一瓶回去吧,我瓶子都带来了。”二姑妈看到旁边的大坛子突然想起来,兴冲冲道。
这话提醒了众人,纷纷拿出自己带来的瓶瓶罐罐,“我也要一点儿,这个早餐吃太好了”“没胃口的时候吃这个舒服”“霄霄,下回带点那个腌茄子,那个也好吃。”“对对对,茄子好吃,还有腌梨,你师父怎么一次不多做点,不够吃啊!店里老断货”
九味楼的小菜也是一绝,桑九味经常突发奇想腌点东西,除了萝卜等徒弟们常年练刀工会消耗的食材,其他腌菜都不一定卖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再腌,叫客人们又爱又恨。
陈霄无奈解释道:“我师父只是腌着给店里用用、自己吃的,已经腌够多了,再腌多少都不够卖的,就要开咸菜厂了。”
“诶!开厂好啊,你问问你师父有没有开厂的想法,我可以帮忙啊!”二姑妈眼前一亮,这是个好主意。
众人纷纷赞同,陈霄只能先同意回去问问,才被放过,不过那坛腌萝卜被瓜分干净,只剩下一小罐给他。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陈霄去问桑九味,顺便留下丰厚的红包,陈霄美滋滋地都收起来,准备和师父一人一半!
第三十四章 首都来人
“咸菜厂?”桑九味边思考状一边接过徒弟孝敬的红包, 之前合作的酒厂第一批酒就快酿成了,夏家除了一开始问了几次,之后就没怎么让她费心, 只是每隔一段时间会报告一下酒的情况, 属于很好的合作伙伴。
至于咸菜厂,桑九味倒不是很感兴趣,这个腌起来很方便, 店里也够用, 应该不用开厂吧。
其他人要是知道桑九味的想法估计会集体抗议, 够用?来五次有四次买不到,你管这叫够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