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1 / 2)
他吃着东西,她就到一旁捡起刚才摔在地上,沾染泥土的衣服,蹲在河边清洗起来。
一块小面包再怎么小口吃,也吃不了多久,少年啃完,先简单洗掉自己脸上、身上的血渍,漂洗了盔甲,便拿过部分少女手中的衣物,帮她一起清洗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学着少女的动作,生疏却用力地搓洗上等布料制成的衣物。
泰丝头也没抬,盯着河水,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泰丝,你呢?”
“我是亚瑟,高级骑士巴斯的学生。”他没问泰丝的身份,摸到与少女身上的粗布麻衣完全不同的轻柔绚丽、行云流水的丝绸,一想便知,她当是某家富人手下的浣衣女。
他们静静地待河边,做着各自手里的活,泰丝没因为少年不久前鲜血淋漓,就不敢使唤他,毕竟他没真受伤,还吃了自己的“奶油面包”。
清洗干净衣物后,泰丝接过亚瑟手中被他搓得破破烂烂的丝绸,望了眼,什么都没说。
亚瑟倒是知道自己做得不好,也许少女会因为他受罚,主动认下:“我下周就能拿到俸例,届时我会跟你主人家认错的。”
泰丝点点头,他当然该认错,她的那点儿工钱可不够抵这几件衣服。
她瞧了眼亚瑟犯错却坦荡的表情,将手中的衣篮放下,指着他的金发短寸说:“你这里没洗干净,还有血。”
顶上的短寸被一片干涸的血渍糊在一起,像头顶裂开了一个大口子,着实叫人心惊。
“哪儿?”他看不见,高她几个头的身子,缓缓俯下。
泰丝便蹲下在河里掬了捧水,替他清洗。
他们浣衣的时候,对话不多,她从头到尾都没询问过他,这些血是哪儿来的,好像也没听说过巴斯的名号,只当他是个亡命之徒,规规矩矩地对待他,故意不问,也就惹不上麻烦。
亚瑟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富人家的仆人,天真善良,带着股无知之人的大胆,却也知道怎么动用自己不多的小脑筋,为自己谋个安全。
他低头,眼皮向上掀起,金色的眸子望着少女认真替他洗头的脸,她不算漂亮,在托曼一众白到发亮的人中,她的肤色甚至是泛黄的,从左眼眼尾下,横亘过鼻梁,至右眼眼尾,褐色的雀斑如繁星般多,她的红发……当是不受欢迎的。
不过也不必过度在意,当今大骑士切茜娅带着的人,还顶着一头银月白发,为众多红发之人,谋了个新的生路。
其实,泰丝现在问亚瑟,这些血是怎么来的,得到的回答,会离谱到难以置信,但又偏偏是事实。
亚瑟自被巴斯从冬日的街上捡走,便被当成见习骑士培养。
巴斯这个老男人当了大半辈子的高级骑士,没娶妻生子,到现在才收了亚瑟这么个学生,目标肯定是将他往大骑士培养。
教学严厉,有时任务学业完成得不好,还没有饭吃,有住的地方,还不如亚瑟流落街头的那几年。
时常吃不饱饭,所以拿到泰丝发黄的奶油面包,他吃得珍惜。
也不是他故意完成不好,他在骑士的修炼上有一定天赋,加上差点被冻死那夜获得的“幸运白羽”,再困难的任务,他都能及格之上完成。
巴斯正是发现了这点儿,常将他完成的任务批为不合格,罚他超越同龄人的苦练。
托曼二世都注意到的“幸运的亚瑟”,他一点儿都不放在眼里。
他常说:“不幸降临时,你就当感恩今日的痛苦。”
亚瑟在骑士团的生活很苦,却也感恩巴斯。
这次的血是巴斯发现他的白羽,烧毁白羽后,在托曼二世的首肯下,派他独自进城堡,实施刺杀国王的任务,算是历练。
一个想让他看清,光靠幸运女神的庇佑,不会成长为无畏之人;一个想确定,他的幸运是否能为托曼的领土卖命。
事实证明,洁白的羽毛只是一个他获得幸运的通知,烧毁也无济于事,他将刀架在托曼二世的脖子上,四周是他光明正大走进大殿,想要阻拦他,却反噬到自身的伤者。 ↑返回顶部↑
一块小面包再怎么小口吃,也吃不了多久,少年啃完,先简单洗掉自己脸上、身上的血渍,漂洗了盔甲,便拿过部分少女手中的衣物,帮她一起清洗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学着少女的动作,生疏却用力地搓洗上等布料制成的衣物。
泰丝头也没抬,盯着河水,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泰丝,你呢?”
“我是亚瑟,高级骑士巴斯的学生。”他没问泰丝的身份,摸到与少女身上的粗布麻衣完全不同的轻柔绚丽、行云流水的丝绸,一想便知,她当是某家富人手下的浣衣女。
他们静静地待河边,做着各自手里的活,泰丝没因为少年不久前鲜血淋漓,就不敢使唤他,毕竟他没真受伤,还吃了自己的“奶油面包”。
清洗干净衣物后,泰丝接过亚瑟手中被他搓得破破烂烂的丝绸,望了眼,什么都没说。
亚瑟倒是知道自己做得不好,也许少女会因为他受罚,主动认下:“我下周就能拿到俸例,届时我会跟你主人家认错的。”
泰丝点点头,他当然该认错,她的那点儿工钱可不够抵这几件衣服。
她瞧了眼亚瑟犯错却坦荡的表情,将手中的衣篮放下,指着他的金发短寸说:“你这里没洗干净,还有血。”
顶上的短寸被一片干涸的血渍糊在一起,像头顶裂开了一个大口子,着实叫人心惊。
“哪儿?”他看不见,高她几个头的身子,缓缓俯下。
泰丝便蹲下在河里掬了捧水,替他清洗。
他们浣衣的时候,对话不多,她从头到尾都没询问过他,这些血是哪儿来的,好像也没听说过巴斯的名号,只当他是个亡命之徒,规规矩矩地对待他,故意不问,也就惹不上麻烦。
亚瑟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个富人家的仆人,天真善良,带着股无知之人的大胆,却也知道怎么动用自己不多的小脑筋,为自己谋个安全。
他低头,眼皮向上掀起,金色的眸子望着少女认真替他洗头的脸,她不算漂亮,在托曼一众白到发亮的人中,她的肤色甚至是泛黄的,从左眼眼尾下,横亘过鼻梁,至右眼眼尾,褐色的雀斑如繁星般多,她的红发……当是不受欢迎的。
不过也不必过度在意,当今大骑士切茜娅带着的人,还顶着一头银月白发,为众多红发之人,谋了个新的生路。
其实,泰丝现在问亚瑟,这些血是怎么来的,得到的回答,会离谱到难以置信,但又偏偏是事实。
亚瑟自被巴斯从冬日的街上捡走,便被当成见习骑士培养。
巴斯这个老男人当了大半辈子的高级骑士,没娶妻生子,到现在才收了亚瑟这么个学生,目标肯定是将他往大骑士培养。
教学严厉,有时任务学业完成得不好,还没有饭吃,有住的地方,还不如亚瑟流落街头的那几年。
时常吃不饱饭,所以拿到泰丝发黄的奶油面包,他吃得珍惜。
也不是他故意完成不好,他在骑士的修炼上有一定天赋,加上差点被冻死那夜获得的“幸运白羽”,再困难的任务,他都能及格之上完成。
巴斯正是发现了这点儿,常将他完成的任务批为不合格,罚他超越同龄人的苦练。
托曼二世都注意到的“幸运的亚瑟”,他一点儿都不放在眼里。
他常说:“不幸降临时,你就当感恩今日的痛苦。”
亚瑟在骑士团的生活很苦,却也感恩巴斯。
这次的血是巴斯发现他的白羽,烧毁白羽后,在托曼二世的首肯下,派他独自进城堡,实施刺杀国王的任务,算是历练。
一个想让他看清,光靠幸运女神的庇佑,不会成长为无畏之人;一个想确定,他的幸运是否能为托曼的领土卖命。
事实证明,洁白的羽毛只是一个他获得幸运的通知,烧毁也无济于事,他将刀架在托曼二世的脖子上,四周是他光明正大走进大殿,想要阻拦他,却反噬到自身的伤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