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1 / 2)
她拉起她的手,淡淡的笑了笑,目光却决绝:
“是因为,我想留下来。仅此而已。”
“……”
余烬突然就说不出话了,她读懂了她的意思。方珩之所以能被她带上电子镣铐,乖乖的被她囚禁在这里,只是因为囚禁她的人,是自己。若非如此,这个人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余烬沉默了许久许久,突然抱住了方珩,声音蹭在她耳边。其实不用说方珩就已经明白,她的小朋友,终于不再选择隐瞒她了。
可是余烬说的话却还是让方珩愣住,她说,她杀了他们。
“为什么?”
对方却像是怕她离开一般,让这个拥抱变得更紧更紧,像是小孩子死死抓住仅有的糖:
“我最开始见到霏霏的时候,她四岁,这么点大,瘦的像是麻秆,套着脏兮兮的t恤。
我去的那里,有钱的人真的很有钱,穷人也真的是很穷很穷,像她这样的小不点儿难民根本并不稀奇,我没有在意。
其实我应该在意的,我们的行军背包里有压缩饼干和罐头,还有能换钱的枪支和仪器,难民们过来抢东西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但是她太小了,我对小孩子没存戒心,所以她冲过来的时候,我也只是随手驱赶,并没有放枪。然后她抱住了我的腿,其实在她抱我的时候我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哪怕她再大一点,至少我会射击她的腿让她失去行动能力,但是她太小了,太小太小了,我没办法对那样的一个孩子下手。
然后她抱住了我,碰触我的却是无比坚硬的触感,我知道,那是一颗炸|弹,很劣质的土炸|弹,绑在小姑娘的衣服下面,威力其实并不很大,但这种距离,我和霏霏却一定会死。我当时很冷静,枪已经抵在小孩儿的头顶,但是她却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没有立刻开枪。
她说希望我下辈子做她的妈妈。
有惊无险,那炸弹是一颗哑巴弹。否则在小孩儿跑过来的时候,炸弹早就该把她炸没了。这种土炸|弹经不住震动的。
哪怕在那边,这么残忍的手段我也很少见到了,大概是那群畜生想要我的命想的失心疯了吧。竟然用这种下作的招数。小孩儿不知道那是炸弹,但知道自己会死。那些畜生和她说,只要死之前抱住谁,谁下辈子就会变成她的爸爸妈妈,抱的紧紧的,下辈子爸爸妈妈就不会和她分开了。
小孩儿应该真的挺想家人的吧,死都不怕,命都不要,也想有个家。那时候我挺难受的,觉得小姑娘挺可怜,就想帮她找找的亲生父母。
但其实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后来我找到了小姑娘的家人,是被打劫的船商,关在俘虏营。其实并不难找,我们那儿亚洲非洲的很多,金发碧眼的人却很少。可你知道我找到小孩儿的爸妈的时候,他们怎么说的?
呵,他们让我把孩子赶紧交回去。小孩儿根本不是被掳走了,他们用这个小孩儿,换了两张回国去的船票。他们说他们在祖国有家,会有很好的生活很漫长的余生,他们说他们不应该在这个地方无声的死去。我说你们知道把小孩儿给那些人,她会死么。他们说这么小的孩子懂个屁,早死早投胎换个好点的人生。
其实这时候我也没想杀人。他们这样也不过卑劣人性,可当我提出可以帮他们,可以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的时候,他们却死也不同意。
他们两个都是有地位的绅士小姐,苟合生下孩子也不过想回家而已,他们不想要拖油瓶,不想这个救了他们一名都‘污点’,他们要保全尊严和面子,所以宁可这小孩儿死在异域的土地上。
既然死也不愿意带上孩子,那不如,就去死好了。
小孩儿还在等着我,我说要帮她找到爸爸妈妈的,但我却杀了他们。见到我一个人回去,虽然什么都没说,可是她挺难过的,我看得出来。
所以我就和小孩儿说,我们中国有个词叫‘一诺千金’,说的是答应别人的事,比金子还要贵重,一定要遵守承诺。既然我答应了要给你找爸爸妈妈,没找到的话,我就当你的妈妈好了。我给她起了名字,她也从那天开始,叫我妈。”
第214章 欺负
余烬没有换衣服, 就这么湿漉漉的讲给她听,方珩原本在用毛巾帮她擦拭头发上的水,尽管余烬的讲述语气轻松,可方珩却听的心惊胆战, 毛巾也不自觉的被她揪紧, 余烬的头就这么被她抱在怀里。直到余烬讲完, 才小声哼哼:
“方珩, 疼……”
方珩身子一僵, 被这无比熟悉的细软讨饶声弄的脸有点烧,她目光有些乱,视线一时间无所着落, 更不想看余烬。
“再多头发这么薅下去也要秃了。” ↑返回顶部↑
“是因为,我想留下来。仅此而已。”
“……”
余烬突然就说不出话了,她读懂了她的意思。方珩之所以能被她带上电子镣铐,乖乖的被她囚禁在这里,只是因为囚禁她的人,是自己。若非如此,这个人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余烬沉默了许久许久,突然抱住了方珩,声音蹭在她耳边。其实不用说方珩就已经明白,她的小朋友,终于不再选择隐瞒她了。
可是余烬说的话却还是让方珩愣住,她说,她杀了他们。
“为什么?”
对方却像是怕她离开一般,让这个拥抱变得更紧更紧,像是小孩子死死抓住仅有的糖:
“我最开始见到霏霏的时候,她四岁,这么点大,瘦的像是麻秆,套着脏兮兮的t恤。
我去的那里,有钱的人真的很有钱,穷人也真的是很穷很穷,像她这样的小不点儿难民根本并不稀奇,我没有在意。
其实我应该在意的,我们的行军背包里有压缩饼干和罐头,还有能换钱的枪支和仪器,难民们过来抢东西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但是她太小了,我对小孩子没存戒心,所以她冲过来的时候,我也只是随手驱赶,并没有放枪。然后她抱住了我的腿,其实在她抱我的时候我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哪怕她再大一点,至少我会射击她的腿让她失去行动能力,但是她太小了,太小太小了,我没办法对那样的一个孩子下手。
然后她抱住了我,碰触我的却是无比坚硬的触感,我知道,那是一颗炸|弹,很劣质的土炸|弹,绑在小姑娘的衣服下面,威力其实并不很大,但这种距离,我和霏霏却一定会死。我当时很冷静,枪已经抵在小孩儿的头顶,但是她却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没有立刻开枪。
她说希望我下辈子做她的妈妈。
有惊无险,那炸弹是一颗哑巴弹。否则在小孩儿跑过来的时候,炸弹早就该把她炸没了。这种土炸|弹经不住震动的。
哪怕在那边,这么残忍的手段我也很少见到了,大概是那群畜生想要我的命想的失心疯了吧。竟然用这种下作的招数。小孩儿不知道那是炸弹,但知道自己会死。那些畜生和她说,只要死之前抱住谁,谁下辈子就会变成她的爸爸妈妈,抱的紧紧的,下辈子爸爸妈妈就不会和她分开了。
小孩儿应该真的挺想家人的吧,死都不怕,命都不要,也想有个家。那时候我挺难受的,觉得小姑娘挺可怜,就想帮她找找的亲生父母。
但其实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后来我找到了小姑娘的家人,是被打劫的船商,关在俘虏营。其实并不难找,我们那儿亚洲非洲的很多,金发碧眼的人却很少。可你知道我找到小孩儿的爸妈的时候,他们怎么说的?
呵,他们让我把孩子赶紧交回去。小孩儿根本不是被掳走了,他们用这个小孩儿,换了两张回国去的船票。他们说他们在祖国有家,会有很好的生活很漫长的余生,他们说他们不应该在这个地方无声的死去。我说你们知道把小孩儿给那些人,她会死么。他们说这么小的孩子懂个屁,早死早投胎换个好点的人生。
其实这时候我也没想杀人。他们这样也不过卑劣人性,可当我提出可以帮他们,可以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的时候,他们却死也不同意。
他们两个都是有地位的绅士小姐,苟合生下孩子也不过想回家而已,他们不想要拖油瓶,不想这个救了他们一名都‘污点’,他们要保全尊严和面子,所以宁可这小孩儿死在异域的土地上。
既然死也不愿意带上孩子,那不如,就去死好了。
小孩儿还在等着我,我说要帮她找到爸爸妈妈的,但我却杀了他们。见到我一个人回去,虽然什么都没说,可是她挺难过的,我看得出来。
所以我就和小孩儿说,我们中国有个词叫‘一诺千金’,说的是答应别人的事,比金子还要贵重,一定要遵守承诺。既然我答应了要给你找爸爸妈妈,没找到的话,我就当你的妈妈好了。我给她起了名字,她也从那天开始,叫我妈。”
第214章 欺负
余烬没有换衣服, 就这么湿漉漉的讲给她听,方珩原本在用毛巾帮她擦拭头发上的水,尽管余烬的讲述语气轻松,可方珩却听的心惊胆战, 毛巾也不自觉的被她揪紧, 余烬的头就这么被她抱在怀里。直到余烬讲完, 才小声哼哼:
“方珩, 疼……”
方珩身子一僵, 被这无比熟悉的细软讨饶声弄的脸有点烧,她目光有些乱,视线一时间无所着落, 更不想看余烬。
“再多头发这么薅下去也要秃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