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1)
他随着人流缓缓向前,逐渐排到门口。肆主老丈将他引到二楼一张不大的食案前坐下,歉意道:“今日酒客太多,只剩这张食案了,郎君见谅。”
王维点了点头:“听说节度使李台主的……未婚妻子,曾经在此与人斗酒?”
肆主对这种问题显然已经习惯,笑道:“正是。郎君可要打一壶那日那位小娘子所饮的乾和酒?”
他应了一声。老丈很快上了一壶酒,与几样佐酒的小菜。
王维是北方士族子弟,这产自河东的乾和酒,他原也是饮过的。这壶酒算不得上品,只是味道却似乎格外不同。他把玩着手中的杯子,想象着这是她那日用过的酒盏,又在脑中细细勾勒她那日的风姿举止。其实他身为王氏子弟,一向默认女郎家的行止应当端庄有度。阿妍性格豪放,时常游走于世俗所允许的边缘,原本并非他所喜的。
就好比,他与阿瑶,可以静默相对,一日无话,亦不觉尴尬。而阿妍,总是或喜或嗔、或笑或闹,不是在鼓着嘴戳他的脸颊,就是像乳燕般投入他的怀里,让他没片刻清闲。
可是,她不论做什么,都好像恰切无比,都好像是彼时、彼地最合理的做法。她是一颗明珠,他怎能期盼世间只有他一人识得她的璀璨光华?所以,他几乎也没那么恨台主了。
更何况,台主与她都爱饮酒,定然颇为投契罢?他细品口中酒液,似是第一次从这种苦苦的汁液中尝出别样的味道,只觉入口微苦,苦后余辣,而那一抹辣终又辗转成悠悠的甜,甜得就像他从未尝过的、她口中的津液。
他觉得他有些痴狂了。周遭的酒客们高声谈笑,议论着新任节度使与他未婚妻的奇缘。拥堵的酒肆里,唯有他一人沉默不语,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不多时,他便有了一种微醺的感觉,只是这感觉并未使他舒畅半分。他的头痛得更加厉害了。
上一次喝醉的时候,他只有十九岁。
宁王李宪强买饼师的妻子为妾室,又在一年之后安排他们夫妻会面。女子流泪不止,夫妻二人相对无言。而宁王竟然还要在场的他们为此事赋诗——在他十九岁的人生里,他从未经历过如此令他作呕之事。
他以他的急智与才华,作出了那首著名的《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令宁王李宪大为感动,终于将女子还给饼师。
那日回到家后,他令童儿打了三升酒,将自己关在房中,一直喝到了第二天早晨。那是一个春日,他至今还记得,他睁着痛涩的双眼,恰好看到窗前一片杏花徐徐飘落。那片轻粉的杏花堪堪落在长安春雨过后的黄泥上,顿时失却了洁净的娇态。他怔了半晌,起身沐浴,洗去身上的酒气,穿上一件新的襕衫,又去赴岐王府上的宴会。
那日过后,他的心底与眼中,就已经失却了少年之气。
他再不允许自己喝醉。
他早早地成了一个温文持重的男子,活成了一个称职的儿子与长兄。他为弟弟尚未娶妻而焦急,接了许多写墓志的活计,只为给他们积攒聘娶新妇的金帛。
他注定没有李太白那么恣肆的人生。
二十六岁那年,他曾在深沉的暮色里,望着太行山连绵不断的山脉,他曾看见河水在山边悄无声息地流过,看着飞鸟们在落日余晖中抖抖羽毛,飞入那幽暗又广大,隐秘又诱人的山林。
然而,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像它们一样。
就像,他没有资格放纵自己一醉。
可今天、可今天,他只想醉倒在这边关重镇的酒肆里,醉p倒在她曾逸兴遄飞,倾倒众人的所在。
他感到,那个十九岁的少年的魂魄,似乎又回到了他的身体。他十九岁的悲愤,十九岁的凄凉,十九岁的热忱,十九岁的倾慕——尽管他在那时并没有倾慕过任何一个女子——都在一夕之间回来了。
他好悔。他认识她太晚,晚到他已经活成了一个有着无尽的负累的男子。
他一杯一杯地饮着,直到楼头月华渐满,皎皎如练,洒在他的鬓角,仿佛将他的发染成斑白。
注释:1.文中“太行山”一段,取自我从前写的日志《“诗佛”王维的爆发,以及王维凭什么不能爆发》。
第55章 从来绝色知难得
自那日过后,我畏惧李适之迁怒王维,便收拾起了自戕的念头,尽量不再违拗他的心意。他要我随他游乐,我便去;他要抱我,我也不抗拒。演着演着,也便习惯了。长久下来,倒也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能睡觉的时候,我都在睡觉。每天睡到中午,被叫醒,洗漱,吃一点饭,然后继续睡。
张五娘这个颇富英气的女子,终于为一个英气的男子所折服,我乐见其成。他们有时强行拉上我一同出门游赏,我懒得动,但偶尔也乐意做这个电灯泡。过了半年多,他们就走了,所以,我没法与安重璋讨论杀安禄山的事了,而况我现在做什么都没有兴致。于是此事一时搁置。
这一搁置就是近两年。其间我也曾向李适之再次进言,但他和前任节度使张守珪一样,也认为安禄山有将才,不忍轻易贬逐之。
直到开元二十九年,安禄山设法厚赂河北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利贞,张利贞便在皇帝面前盛赞安禄山的才干。八月,皇帝有命,安禄山为营州都督,充平卢军使,两蕃、勃海、黑水四府经略使。如此一来,纵是李适之想动他,也轻易动不得了。 ↑返回顶部↑
王维点了点头:“听说节度使李台主的……未婚妻子,曾经在此与人斗酒?”
肆主对这种问题显然已经习惯,笑道:“正是。郎君可要打一壶那日那位小娘子所饮的乾和酒?”
他应了一声。老丈很快上了一壶酒,与几样佐酒的小菜。
王维是北方士族子弟,这产自河东的乾和酒,他原也是饮过的。这壶酒算不得上品,只是味道却似乎格外不同。他把玩着手中的杯子,想象着这是她那日用过的酒盏,又在脑中细细勾勒她那日的风姿举止。其实他身为王氏子弟,一向默认女郎家的行止应当端庄有度。阿妍性格豪放,时常游走于世俗所允许的边缘,原本并非他所喜的。
就好比,他与阿瑶,可以静默相对,一日无话,亦不觉尴尬。而阿妍,总是或喜或嗔、或笑或闹,不是在鼓着嘴戳他的脸颊,就是像乳燕般投入他的怀里,让他没片刻清闲。
可是,她不论做什么,都好像恰切无比,都好像是彼时、彼地最合理的做法。她是一颗明珠,他怎能期盼世间只有他一人识得她的璀璨光华?所以,他几乎也没那么恨台主了。
更何况,台主与她都爱饮酒,定然颇为投契罢?他细品口中酒液,似是第一次从这种苦苦的汁液中尝出别样的味道,只觉入口微苦,苦后余辣,而那一抹辣终又辗转成悠悠的甜,甜得就像他从未尝过的、她口中的津液。
他觉得他有些痴狂了。周遭的酒客们高声谈笑,议论着新任节度使与他未婚妻的奇缘。拥堵的酒肆里,唯有他一人沉默不语,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不多时,他便有了一种微醺的感觉,只是这感觉并未使他舒畅半分。他的头痛得更加厉害了。
上一次喝醉的时候,他只有十九岁。
宁王李宪强买饼师的妻子为妾室,又在一年之后安排他们夫妻会面。女子流泪不止,夫妻二人相对无言。而宁王竟然还要在场的他们为此事赋诗——在他十九岁的人生里,他从未经历过如此令他作呕之事。
他以他的急智与才华,作出了那首著名的《息夫人》:“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令宁王李宪大为感动,终于将女子还给饼师。
那日回到家后,他令童儿打了三升酒,将自己关在房中,一直喝到了第二天早晨。那是一个春日,他至今还记得,他睁着痛涩的双眼,恰好看到窗前一片杏花徐徐飘落。那片轻粉的杏花堪堪落在长安春雨过后的黄泥上,顿时失却了洁净的娇态。他怔了半晌,起身沐浴,洗去身上的酒气,穿上一件新的襕衫,又去赴岐王府上的宴会。
那日过后,他的心底与眼中,就已经失却了少年之气。
他再不允许自己喝醉。
他早早地成了一个温文持重的男子,活成了一个称职的儿子与长兄。他为弟弟尚未娶妻而焦急,接了许多写墓志的活计,只为给他们积攒聘娶新妇的金帛。
他注定没有李太白那么恣肆的人生。
二十六岁那年,他曾在深沉的暮色里,望着太行山连绵不断的山脉,他曾看见河水在山边悄无声息地流过,看着飞鸟们在落日余晖中抖抖羽毛,飞入那幽暗又广大,隐秘又诱人的山林。
然而,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像它们一样。
就像,他没有资格放纵自己一醉。
可今天、可今天,他只想醉倒在这边关重镇的酒肆里,醉p倒在她曾逸兴遄飞,倾倒众人的所在。
他感到,那个十九岁的少年的魂魄,似乎又回到了他的身体。他十九岁的悲愤,十九岁的凄凉,十九岁的热忱,十九岁的倾慕——尽管他在那时并没有倾慕过任何一个女子——都在一夕之间回来了。
他好悔。他认识她太晚,晚到他已经活成了一个有着无尽的负累的男子。
他一杯一杯地饮着,直到楼头月华渐满,皎皎如练,洒在他的鬓角,仿佛将他的发染成斑白。
注释:1.文中“太行山”一段,取自我从前写的日志《“诗佛”王维的爆发,以及王维凭什么不能爆发》。
第55章 从来绝色知难得
自那日过后,我畏惧李适之迁怒王维,便收拾起了自戕的念头,尽量不再违拗他的心意。他要我随他游乐,我便去;他要抱我,我也不抗拒。演着演着,也便习惯了。长久下来,倒也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能睡觉的时候,我都在睡觉。每天睡到中午,被叫醒,洗漱,吃一点饭,然后继续睡。
张五娘这个颇富英气的女子,终于为一个英气的男子所折服,我乐见其成。他们有时强行拉上我一同出门游赏,我懒得动,但偶尔也乐意做这个电灯泡。过了半年多,他们就走了,所以,我没法与安重璋讨论杀安禄山的事了,而况我现在做什么都没有兴致。于是此事一时搁置。
这一搁置就是近两年。其间我也曾向李适之再次进言,但他和前任节度使张守珪一样,也认为安禄山有将才,不忍轻易贬逐之。
直到开元二十九年,安禄山设法厚赂河北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利贞,张利贞便在皇帝面前盛赞安禄山的才干。八月,皇帝有命,安禄山为营州都督,充平卢军使,两蕃、勃海、黑水四府经略使。如此一来,纵是李适之想动他,也轻易动不得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