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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为什么选这系?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穫,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于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着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大学的午饭有什么菜式?楚暮抱着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于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人生没什么大道理——不需要。最重要的是多找两个包塞进胃,当然,有饭会更好,没有的话,就即食麪算了。不爱吃乌冬,爱吃意大利粉。不爱西餐,爱吃中式炒饭。
  他想拿手机出来看看几点鐘,但还有其他人在自介,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楚暮人虽不聪明不世故,有时倒识时务。
  后来玩集体游戏,全部新生都打乱了,楚暮在人海中踏着散慢的脚步,不算不守游戏规则,但也玩得不投入,冷不防手腕被人捏了一下,那人他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是我,秦招。」
  秦招拉了楚暮一把,使他免于在游戏里成为输家。楚暮看着秦招胜出游戏后的笑脸,那身水秀、那头浓黑而总被训导主任抓着说过长的头发,与儿时的秦招一样,不知为何在楚暮看来却跟儿时的他无半点相似,因而刚才自我介绍时他才认不出秦招。
  午饭时秦招热情地拉着楚暮一起坐。每一组的前辈自掏荷包,请自己组里的新生饮红豆冰。楚暮见了托盘上的红豆冰,骨碌咽了一下,喉结生硬地突前,秦招已拿了一杯红豆冰放到楚暮面前,笑说:「你跟小时候一样,看了食物就眼发青光。」
  楚暮笑着点头,却觉得两人的座椅靠太近,大腿几乎擦过对方的,便趁上菜时把椅子挪离一点,与秦招隔出一道狭窄的空隙。
  玩过一天游戏,到下午五点分房间。这迎新营为期四天三夜,大家在大学留宿。前辈见寡言的楚暮难得有个熟人,不问情由就让楚暮跟秦招住同一间房,给二人各配了一条门匙。一入房里,两人一时无话,唯有等食饭。
  秦招带了部ipad,不知在玩游戏或看小说。楚暮也拿了自己的手机,缩在床角,先登入银行户口,见了那个数字——这与昨晚的不同,因他今天早上特地将大部分补习得来的钱存入户口。他看了那数字,记于心内,满足地登出,也想不起还可以上什么网站,大概是玩得太多集体游戏,人都累坏了。
  他暗暗扬眼看了秦招一眼。秦招换下那件沾满汗水的camptee——即迎新营里的统一t恤,每人三件,每天穿一件——而改穿上自己带来的t恤,衬着海蓝色休间布短裤。太阳眼镜放在床边柜面上,楚暮瞧上几眼,看不出价钱来,但跟家里母亲惯用的那副不是同一个格调的。
  「怎么?」秦招捕捉到楚暮的视线,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太阳眼镜,便拿起来,说:「在看这个?」
  楚暮又笑了笑,那笑是强挤出来的,然后低头乱按了手机几下,想自己不能不接秦招的话,便急急说:「我见整个迎新营就你一个人戴太阳眼镜。」
  「我怕太阳晒。其实我很容易晒黑。」秦招没说的是,男人都爱玩白如玉的少年,他为了保养这身皮肤,也下了一番工夫。每天早晚做脸、护理不特止,还备有面霜、爽肤水、精华液,才修得这滑嫩的皮肤,少不得出街带备雨伞,涂防晒。事实上秦招不着重自己的样貌,他只是享受花费与使用的过程。他用的保养品比母亲用的更要贵,将那些冰凉的洗面奶爽肤水精华面霜涂上脸时,他的灵魂抽空,彷彿他是一个从事装修的工人,为一座大厦粉饰外墙。
  他有种他既不是他,而明明又只能是他的错觉。他享受商品为他带来的迷幻,当他将一切好看的昂贵的放置到自己身上时,他就不再是秦招。他是小张,是阿明,是小宋,是steve,是jen……全都是他在圈子里用过的名字,各有为客人度身订做的形象。大部分客人还是爱玩学生,这是秦招从来不染发的原因。要碰上有客人爱玩金发小鬼,他就买些外喷的染发剂,把头喷金,用水一洗,又变回那种具有欺骗性的、单纯无知的黑色。
  「你以前开始就是这么姿整。」楚暮不由得笑起来。小学时秦招就很怕阳光,像女生似的,楚暮就笑他是僵尸,见光即死。秦招也跟他闹着玩,当着烈日便双手捂着脸,痛苦大叫要死了要死了,楚暮便拿两枝铅笔砌成十字架,叱叫:「看我楚大师驱鬼!」秦招总是耍无赖,忽地反扑楚暮,狞笑:「我是大名鼎鼎的尼古拉伯爵,僵尸之王,你这小小十字架是没用的!等我吸乾你的血……」有次他真咬在楚暮颈上,楚暮以为他在玩,也装作挣扎,叫着「妖物滚开」,可后来秦招竟真把楚暮的脖子咬出几横带血丝的牙印。
  可楚暮也不知自己应否再提旧事。万一只有他记得这等无聊事,就尷尬了。
  秦招嘻嘻笑,就架上脸,弄个三七面,说:「看我,像不像大明星?」
  「贵吗?」
  「不知道。」这太阳镜是一个叫他做小宋的男人为他买的。不知几钱,只是见款式还勉强能见人,才收下。
  「哦。」此后无话。
  楚暮翻开他特意带来的小说,看了几页,刚刚看到入神,又被秦招打断:「去camp都带书,真勤力。」
  「我没事做而已。」
  「什么书?」
  「哦,间书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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