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4)
第三十章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返回顶部↑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