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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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当时将他寄送到前台,他也能和前台经理打好关系,毕竟他需要一个饭票。
  真正触动他的地方在于,我对他说,给他一个家。
  “阿姿,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要给我一个家,像你这么热烈地追求我,我好高兴。”
  “……都说了,我不是追你。我就是普通地捡狗,谁能知道自己捡的是狼人。”
  “我不管,你就是追我。”
  “……”
  看他这个样子,好像也不是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说要给他家,所以他才黏上来。又好骗,又好傻的感觉。
  用脚踩住他盘上来的尾巴,我推开他热情地拥抱,道:“只要能给你家,谁都能带你回去是吧。”
  “可是,只有阿姿说给我家。”
  “怎么,你的主人不是你的家吗?”
  “主人和家庭,那不是一回事。主人是个六十多的老绅士,我不可能和主人组建家庭。”
  “可是你能为他献出生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讲到他的主人,就会有些阴阳怪气。
  “这是护卫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合格的保镖就该这样的。”
  不想和他谈论这个忠心问题了,反正也不是对我献出忠诚,还说什么可以做我的狗,好狗可不侍奉二主。
  “西厌,你太年轻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班,又很少接触女人,所以就被我一句话骗回来了。你就觉得自己非我不可,我最初也没有追求你的意思,我就是单纯捡一条狗而已,我俩之间都是误会。”
  他眯起眼睛,看我这百般辩解的样子,伸手握上我的腰,“阿姿,你不要欺负我。”
  只要他手掌一发力,我就会撑不住地被他压在沙发上,到底谁欺负谁。
  我抬脚就踹他腹肌上,肌肉顶住我的脚掌,他不甘示弱地压上来,我的左腿弯折,重叠在自己的胸口。
  “阿姿,你要对我负责的。”
  “为什么啊,我是因为你是狗,才带你回家的,我俩又还没怎么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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